szl2002ok:修改并不仅仅是加入特征,为克服审查员指出的可能导致重复授权问题而改变技术特征也是可以的。 建议以这样的原则进行修改:即,使得修改后的特征总和与实用新型并不相同(即不构成字面侵权),但其中所修改的特征可以以等同替换方式来覆盖实用新型的方案(即可被认为等同侵权)。 (2011-11-18 07:42)
szl2002ok:修改并不仅仅是加入特征,为克服审查员指出的可能导致重复授权问题而改变技术特征也是可以的。 建议以这样的原则进行修改:即,使得修改后的特征总和与实用新型并不相同(即不构成字面侵权),但其中所修改的特征可以以等同替换方式来覆盖实用新型的方案(即可被认为等同侵权)。 (2011-11-18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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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aoyouj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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