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中秋节,你去买月饼,只见招牌上写着:“两个鸭蛋仁黄莲蓉月”、“两个鸭蛋仁白莲蓉月”,你定会一头雾水,接着你请教售货员,售货员压低声音说,这是新叫法,即双黄莲蓉月、双黄白莲蓉月哪。你可能笑出声:真搞笑,有“创意”!但是,当你发觉市面上几乎所有售卖月饼的店铺都在玩这“创意”的时候,不知道能否再笑得出来?当然,也有按传统叫法的———香港“荣华月饼厂”出口的月饼和交了“商标使用费”的商家。
真是新闻年年有,今年特别多。香港荣华月饼厂申请的“双黄莲蓉月”、“双黄白莲蓉月”竟已获国家商标局初审通过,到了公示阶段。一种几十年来广东人民从小到大中秋必吃的食品;一种每间酒楼、糕点厂必产的应节食品;一种名称人人皆可倒背如流的公共产品转眼间将要变为某一商家的私有财产了,这才是可笑之处啊!而这一投机取巧、显失公平的行为竟可轻易获得商标局初步认同,就不但可笑而且令人费解。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但‘双黄’却不一样,从字面上,无法确切其表达何种含义,因此是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的”。此言差矣!广州熟食档的“金牌烧鹅”,广州点心中的“虾蛟皇”、“干蒸烧卖”、“老婆饼”,广州甜品店里的“红豆沙”,其中“金牌”、“皇”、“干蒸”、“沙”等,单从字面上看能“确切表达何种含义”吗?请问,以上产品是不是都可以申请注册商标?回答是否定的。事实上,由6岁~80岁的广东人(除了弱智人士外)哪个不知道“双黄”是什么东东,而且,较之于“干蒸”、“老婆”、“沙”等,从字面上解释起来似乎容易得多呢。
众所周知,作为口语及文字的表达,由古至今,从来就有一种“约定俗成”的方式被公认。像成语中的“明日黄花”、“夜郎自大”,日常用语中的“买单”、“打的”,商品名称“彩电”、“手机”……等,从字面上看似乎辞不达意,但人人均“心知肚明”。遗憾的是,商标主管部门却没有这方面的常识。也许有关审核人员非广东人,也许“双黄”二字并不全国通用。但如果他能工作严谨一些,或多花些功夫请教一下业内人士或某一位“食家”的话,类似这样有违公平竞争的抢注行为就不会“如入无人之境”而得偿所愿了。何至于今日广大商家怒气难平?何至于广式食品企业多年来不懈努力而形成的无形资产岌岌可危呢?
我相信,如果“双黄莲蓉月”、“双黄白莲蓉月”得以终审而过,那将不止是新闻,而是“奇闻”。(来源:信息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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