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写进去了,应存在结构位置的变化,当时自己是这么想的;而且也使结构变得更紧凑的效果;但考后讨论,另一去年省证考友指出这点改进并不是针对所要解决问题的,且在交底书也没有相关结构紧凑效果的描术,因而觉得从考试的角度,考友说的不无道理。
从现实工作中来说,我还是认为要把这个做为权利人的一个创新点,同时增加解决问题与取得效果方面的说明。
与楼主一道期待坛里的高手支招。
今年结果还未出来,但明显自我感觉比没有利用博派学习的去年要考得好些。
昨晚想到一个广告:
考专代,上博派!
以此感谢博派论坛给我们考友提供的这个平台,感谢论坛中如此多无私的奉献资料的热心的熟悉的‘陌生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