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越峰-专利权和保护体系讲座中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修订历程是错的。他所说的“1985年1月19日发布,自1985年4月1日起施行;1992年12月12日第一次修订,自1993年1月1日起施行”,实际上这两次修订都已被废止。
“2001年6月15日第二次修订,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实质上是正式实施。2000年前后废了很多由部委发布的细则,改由国务院颁布,现行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应当是第二次修改。
大概由于之前的细则是何老师参与修订的,尽管被废,但始终有种割舍不下的情怀吧?
分享到 :
0 人收藏

2 个回复

倒序浏览
sunny0531  注册会员 | 2012-7-10 11:23:43
不会吧。中国专利法详解和何老师讲的一致。
广告位说明
soso  中级会员 | 2012-7-10 12:54:02
每次修改同时都废止前面的版本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