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从如下几个角度谈这个问题,可能有助于你的理解。
1、首先,要有一份专利,不仅可以保护你的软件的核心思想,且容易进行侵权认定。如果关于这一软件的专利,其中涉及的技术特征很难被认定(侵权认定,无论有多少技术特征),则,从实际意义上,这份专利就不能保护这个软件。发生侵权时,你也无法举证。
2、不能一概而论所有的软件都不可用专利法来保护,也不可一概而论都可以用专利来保护,其关键点在于它的技术方案的特征点能否被举证。换而言之,就是这些特点能否被“察觉”,不能被察觉的,或推导出的,最好不要申请专利,一些软件虽然可以通过撰写方式的调整,可以申请专利,但,因其内容的原因,无法举证的原因,申请了专利、获得了专利权,实际上,也得不到专利法的保护。
3、举例来讲,算法、智力活动等技术,往往得不到专利法的保护,本质的原因也是因为其无法举证。
4、大多数的软件都是可以得到专利法的、具有实际意义的保护的,但我们有的专利代理人往往不会从侵权认定的角度去撰写专利申请,最后,尽管该软件得到的专利权,也因为包含了不可取证的特征点,而无法得到实际意义的保护。我国目前的涉及软件的专利申请中,大多数的专利申请属于这一类申请,是垃圾专利,很可惜!同时也提示我们,其中有很多专利技术,可以免费的使用,其原因在于专利权人无法举证!。
5、专利法是目前保护软件技术的唯一的有效的手段,可以保护大多数的软件,著作权对于通常意义的侵权是无用的(其认定侵权的方法是,比较源代码是否相同或相近似),说他无用是因为,通常我们无法获得侵权者的源代码(仅在极少数的情况下,可以获得对方的源代码,比如对方的源代码开放了、***了、泄露了),更难以判定其是否相同或相近似。
6、究竟哪些软件可以专利?简单而言,就是那些具有表面特征的技术特征软件可以专利。所谓表面特征,就是激励响应特征,如果一软件,在输入信号的激励下,会有响应,会产生输出或结果,具有这些特征的软件均可以通过撰写方式的选择,取得十分良好的保护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