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论文] 2010年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修改细节

2010-4-3 00:46
579219
bestlyh  中级会员 | 2010-5-6 23:40:06

Re:2010年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修改细节

caimomo wrote:
楼主,请问“绝对新颖性和抵触申请的在先申请包括申请人本人”,这个“在先申请”是仅指已经公开的吗?

如果申请人本人在12个月内就同一技术改造提交三份申请,每一份都对上一份的技术方案做了调整,后两份申请是否会丧失新颖性?

请指教,谢谢!
作为抵触申请的在先专利,必须是公开的才能作为抵触申请。
而且抵触申请只能作为损害新颖性的对比文件。
于是,按你所说,12个月内提交三份申请,后两份不会丧失新颖性。
原因是,技术方案既然有所改进,自然不是完全相同,也就不会损害新颖性。
特别注意;新颖性的对比,是以在先申请的全文,对比在后申请的权利要求书。
所以,只要在后申请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体现出一点点差别的话,就足以不影响在后申请的新颖性。
一点点的限度是多少,那就个人体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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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8990900  注册会员 | 2010-5-13 06:06:50

Re:2010年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修改细节

十一。
要求多项优先权的而在声明中未写明或错写某个在先申请的date,num和RO三者之一,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了副本的。可以补正。

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某个是不是包括多个?比如说有2个优先权,2个里面都有错的,是不是还有补正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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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学芹  注册会员 | 2010-6-11 06:03:32

Re:2010年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修改细节

非常好,明白了很多
seclife  注册会员 | 2010-6-25 23:56:16

Re:2010年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修改细节

八、附图

“附图的大小及清晰度,应当保证在该图缩小到三分之二时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在细则中删除了,但审查指南还保留着。

那是不是不能因为不符合上面的条件,而根据细则39不予受理或根据细则44在初审程序中要求补正?
suzhougong  注册会员 | 2010-6-27 23:22:28

Re:2010年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修改细节

比较详细,感谢,学习中
madongrui88  认证会员 | 2010-7-2 19:42:11

Re:2010年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修改细节

附图的清晰度与图片大小是毫无关系的,因此删除掉原先的缩小到三分之二的条款。

这一说法怎么感觉不大正确,新审查指南中并没有删除该条呀?
madongrui88  认证会员 | 2010-7-2 19:46:54

Re:2010年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修改细节

今年专***试会不会考一个外观设计的撰写,因为外观设计修改这么多,很有考的必要,希望大家多多 留意外观设计。
IPCooperation  新手上路 | 2010-7-2 23:52:04

Re:2010年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修改细节

好~支持~
lyun317  注册会员 | 2010-7-28 18:01:53

Re:2010年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修改细节

第一,必须是同一申请人,所以同时申请之后不可以转让专利申请权,否则后面的发明专利就不会授权。

那我同时转让实用新型和发明的专利申请权给同一个人,可不可以了?
中审股份  新手上路 | 2010-7-31 22:06:12

Re:2010年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修改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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