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这样:代理人接了A公司的一个案子做代理,递交了申请后,又接到B公司的一个案子做代理,仔细一看B公司的技术交底书,技术方案和A公司的很相似,但是没有A公司做的好,很多细节都没搞清楚,有些观点根据A公司的实验结果结合现有技术来看还是错误的。那么代理人该怎么办?选择如下(多选):
1、告知B公司,已代理A公司类似专利申请,不能接B公司的案子,请B公司换其他代理所。
2、告知本所主管,换一个代理人接B公司的案子,并通知B公司。
3、告知B公司,其他人已经申请该技术方案,构成抵触申请,建议B公司放弃申请。
4、暗示B公司,其他人已经申请类似技术方案,可能构成抵触申请,提醒B公司修改技术方案。
5、不告知或暗示任何信息,通过和B公司交流技术方案时提建议的方式,诱导其修改技术方案,直至与A公司的有实质性差别。
6、完全忘记A公司的技术方案,就当没那么一回事,仅对B公司技术方案本身存在问题进行常规建议,明知是错误的地方也不说。
7、把给A公司写的申请文件结合B公司的具体实施例的数据改头换面一番就交差了,节省很多交流时间,顺便把B公司的错误也改了。
各位代理人还可以提供其他选择项吗?请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