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通知
为了适应2009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专利法、2010年2月1日开始施行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及专利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于2010年2月1日在政府网站上公布了修改后的请求类表格。
其中,对于申请文件应当提交一式两份的规定,鉴于中国专利电子审批系统已于2010年2月10日正式上线,从减轻申请人的负担、优化流程等方面考虑,申请文件接收一式一份已经可以满足审查工作的实际需要。因此,申请人应提交一式一份申请文件,在答复各种通知书及提交补正文件时,也应提交相应文件一式一份。至于无效程序应当按照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的有关规定,相应文件应当提交一式两份。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2010年3月12日
http://www.sipo.gov.cn/sipo2008/tz/gz/201003/t20100312_50666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