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没来啦。
就回复中的提到的问题做一些答复。
1、关于三楼提到的在实物答题卡的最后写的一段文字涉嫌做记号的问题,这个行动来源于张阿玲老师在北京培训班的一段话,因为张老师提到有学生这样做,并且起了作用,所以我才借灵感一用的;
2、忘记是哪一楼的朋友提到课件的问题,我用的是北京培训班的课件和录音,但是实务部分没有看完,论坛里有的,如果你想要我的,我可以快递给你,不过不负责快递费;
3、能通过考试是和运气相关,但自认为对指南和法条中的一些东西还是理解的不错的。
4、关于权利要求写了18、9条的问题,这个是因为意识到时间计算错误后,脑子发蒙,想起什么写什么,宁可错杀一千,不可错过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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