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卷三最接近的标准答案
mayunchao1122 wrote:
1删了6 ,4月份对方的意见陈述提到了6 ,您不能自圆其说了,起码也要在第二次意见陈述中删除
2 没有对两个实施例进行上位概括
3方法权利要求不符合25.3的要求(为什么自己看,运气好应该不会倒扣分)
您明年再来吧 ! 对方的意见陈述只是一种假设,权利要求6没有创造性为什么要保留?
针对撰写部分,我怎么没有上位概括,止鼾装置不是两个实施例的上位概括吗?
方法我承认,只是为了写而写,但不会因为这一个问题,导致明年再来吧。
再说,您就确保您的意见是专家意见吗,您要是专家,您呆这儿干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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