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卷三第二部分写了6个独权,没有分案
请注意考试是仅限于所提供的资料,因为这些资料都没有比较器的记载,所以你说比较器没有新颖性和创造性是没有根据的.
另外,题目中要求尽可能宽地保护申请人的权利,而比较器才是范围最宽的.该比较器并不一定要用在枕头上才有意义,通过比较判断声音信号是否是鼾声,同样也是有技术意义的.
shangshan wrote:
单纯写比较器宽是宽了可是你脱离枕头上使用,这种比较器太多了,根本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只有在枕头上使用而且通过判断是否是鼾声驱动止鼾装置工作才能解决只要有声音就驱动止鼾装置的问题,楼主是不是没看清题呢?要是整体的技术方案,单纯的比较器根本没有任何意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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