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请教:有关侵权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该法条是对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某些情况进行例外的赦免,这个(四)是对于厂商的产品研发行为的赦免,具体的说,如果a厂的b产品有专利权,c厂针对b产品的研发改进等不侵权,即使c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基础科学研究如中科院等单位的本职工作本来就不侵权,因为这种情况可以直接利用不是“生产经营”排除在侵权之外,法律没必要再冗繁的多说一条。
当初制定该条主要就是针对“bolar例外”的情况,但是由于法条写的太简单晦涩造成太多人误会,新修改的专利法甚至单独将bolar单列举出来,但是仍不影响该法条的具体含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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