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得看情况吧
如果2套权利要求相差较远,补充检索毕竟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审查员一般都不乐意的
如果补充检索不是狠费劲,可以在原检索基础上进行,是可以和审查员商量,最好打个电话,态度诚恳点,就说不会加重您的工作量,希望您帮忙啦,如果分案反而加重专利局负担之类的话。如果那个审查员好说话就可能会答应,而且审查指南也能找到依据,只要是利于节约程序又不加重负担的,专利局原则上是鼓励的
审查指南迪2部分第7章
9.2.1 对明显缺乏单一性的申请的检索
(2)如果缺乏单一性的两项或者多项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都属于该审查员负责审查的技术领域,且它们涉及的检索领域非常接近或者在很大程度上重叠,则审查员可以在不增加太多工作量的情况下同时完成对它们检索,这样,在撰写审查意见通知书正文时,既可以指出缺乏单一性的缺陷,又可以对这些独立权利要求作出评价,减少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从而加速审查进程。如果通过检索发现申请中的一项或者几项独立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或者创造性,那么申请人在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之后,就可以删去这样的权利要求,而且不会再对它或者它们提出分案申请,从而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工作。此外,通过这样的检索还有可能找到进一步证明申请的主题缺乏单一性的对比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