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ben3 wrote:
没有其他不敬的意思,不过从资历来看杨敏锋先生明显不够主持这种类型的讲座。
知识产权及律师,这种比较特殊的行业看重的是资历及经验,至少应该是05年以前就开始从事知识产权的前辈才适合。
简单举几个例子,
试问杨先生经历过8个月就可以拿到商标证书的时期吗,应该说05年以前的商标制度跟目前的差距还是比较大的,07年底的小修改也是一大进步。
试问杨先生处理过类似于商标异议/复审/驳回复审等等商标的后续业务吗?
试问杨先生应该知道中国商标或者马德里商标的续展标准程序吧?那么非标准的程序呢,如果我跟你说马德里商标可以在网上提交续展申请,你知道如何办理吗?
专利,相对于商标,要求的专业性更高,对于刚入门不到三年的人来说,想出来谈专利,简直有点在班门弄斧。当然,特殊的人除外。
个人的意见,希望真正的高手出来主持这种类型的讲座。
1、同意这些看法
2、窃以为,这样的活动叫“专题研讨”比较好,叫“专家讲座”很不合适,叫“讲座”容易被误解成“专家讲座”,所以也不太好。
虽然专业人士不太容易发生这样的误解,但这里有很多非专业的人士,包括一部分身为非知识产权专业人士的申请人/当事人,还有刚开始接触这行的人。
3、“高手”、“专家”是模糊的概念,但“执业资格”是一个明确的概念,而且是一个法定的概念。我理解,只有有“执业资格”的人士才能提供相关的法律讲解和咨询。
4、“执业资格”也是有地域性的。所以,一个美国的执业代理人/律师如果在这里讲解美国专利法是没有问题的,讲中美法律之间的衔接一般也没有问题,但如果对中国听众泛泛地讲专利法那是有问题的,严格地说甚至违反了美国法律和中国法律(如果法律规定只有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人才能提供法律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