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利代理人不能申请专利,即不能是专利申请人。
《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专利代理人在从事专利代理业务期间和脱离专利代理业务后一年内,不得申请专利。”
如果你以专利代理机构内的专利代理人身份申请作为发明人,我个人觉得也会因存在利害关系、违背职业道德而有问题。
2. 如果以非代理机构的某公司名义申请专利,你只是列名为发明人,那国家知识产权局是难以查明的。
换句话说,你此时不是作为专利代理人的角色,而是作为另外某一公司作发明人,是可以的。但是,如果你让国家知识产权局知道是某专利代理机构内的专利代理人,那可能就有争议了。
我就知道这么一位,他既是某代理机构的专利代理人(执业,挂个证),又作为另外一公司的发明人申请了多件发明。当然,名字就不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