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meng wrote:
楼主的“授权日”不明确,是“授权发文日”、“推定授权日”还是“授权公告日”?
从楼主的问题来看,楼主应该没有做过实务,纯粹是作理论上的推测。
其实,经过专利局多年的时间,楼主的担心基本上是多余的,
目前,专利局的做法是:授权当年在哪个年度(也通称为首次年费)是根据“推定授权日”来计算的。
“推定授权日”=“授权发文日”+5个月 (之前曾经历+3个月、+4个月的过程)。
而包括首次年费的“登印年”的缴费期限=“授权发文日”+15天+2个月
可见,不会出现二楼所说的授权时同时通知交两个年度年费的事。不妨任意准备几个数据试试。
由于上述规则从未在任何正式的官方规章中出现,所以大部分人都不知道,包括代理人考试参加者。但是,如果在事务所干过,应该会知道。
姑且,楼主的“授权日”=“授权发文日”,暂不计期限末日是节假日的情形,则
①申请日=2005.11.20,授权发文日=2007.11.15,推定授权日=2008.04.15,授权当年是第3年度,包括首次年费的“登印年”应该在2008.01.30前缴纳,而第4年度年费则应该在2008.10.20~2008.11.20之间交纳,但延期至2008.12.20也无需交滞纳金。
②申请日=2006.12.30,授权发文日=2008.01.01,推定授权日=2008.06.01,授权当年是第2年度,“登印年”应该在2008.03.16前缴纳,而第3年度年费则应该在2008.11.30~2008.12.30之间交纳,但延期至2009.01.30也无需交滞纳金。 这位大虾比较准确的,经常能碰到许多这样的问题。可以去国知局网站上查“收费信息查询”,一般是能够算出来的,我也遇到过一个更特殊的,缴费信息非常混乱,期间有过恢复权利,实在不行就打电话找国知局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