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专利法和细则》问题解答专贴

2008-7-13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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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江小鱼  注册会员 | 2008-8-21 08:37:58

Re:《专利法和细则》问题解答专贴

hyly7788 wrote:
我想你可能是把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日起算和效力的起算搞混了,在专利法详解第266-267页有明确的说明:在TRIPS协议生效后,各国为满足协议的要求,均将专利权期限规定为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自申请日起算只是表明专利权期限的计算起点,它丝毫不表明专利权的效力从申请日就开始了。换句话说,专利权的效力还是从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算的。

“专利权的效力还是从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算的。“
说的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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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nshy  新手上路 | 2008-8-22 21:07:14

发明构思

专利法第三十一条:“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作为一件申请提出”,如何判断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
    请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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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nshy  新手上路 | 2008-8-22 21:47:58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其中“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如何理解?
   请赐教
elecass  中级会员 | 2008-8-22 21:54:11

Re:发明构思

synshy wrote:
专利法第三十一条:“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作为一件申请提出”,如何判断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
    请赐教。
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6章2.1.2
elecass  中级会员 | 2008-8-22 22:02:29

Re: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synshy wrote: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其中“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如何理解?
   请赐教

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3.2.1

BTW,法只是确定原则性的方向,细则定出了具体的要求,指南明确了实务操作的标准。三者要结合在一起相互参照着看。
synshy  新手上路 | 2008-8-27 20:20:41

感谢elecass

多谢elecass的指点,以后若有不懂的,还请多指教。
cchhkk  注册会员 | 2008-8-29 19:50:59

Re:《专利法和细则》问题解答专贴

我想问下
细则40条不予受理中(四)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的
这句话的意思是”请求书中只有同时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和地址的才不予受理“的吗?(杨立书中的解析原话)
elecass  中级会员 | 2008-9-4 17:08:48

Re:《专利法和细则》问题解答专贴

cchhkk wrote:
我想问下
细则40条不予受理中(四)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的
这句话的意思是”请求书中只有同时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和地址的才不予受理“的吗?(杨立书中的解析原话)

这问题问的够深,其实2种意见都有,一直在吵架。

我倾向于缺一不可。理由是,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三章2.1(1)所规定的受理条件是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和地址。

据说,这是当年制定细则的时候太注重形式逻辑。如果把\"缺少\"理解成逻辑not这句话就是not((申请人姓名or名称)and地址)……:p
zhfqiao  中级会员 | 2008-9-5 00:59:11

Re:《专利法和细则》问题解答专贴

elecass wrote:
这问题问的够深,其实2种意见都有,一直在吵架。

我倾向于缺一不可。理由是,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三章2.1(1)所规定的受理条件是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和地址。

据说,这是当年制定细则的时候太注重形式逻辑。如果把\"缺少\"理解成逻辑not这句话就是not((申请人姓名or名称)and地址)……:p

我也认同楼上的观点,从实务的操作上,似乎也是这么做的。
少了任何一个都是不予受理的。
xinjun_xia  新手上路 | 2008-9-6 22:00:01

Re:《专利法和细则》问题解答专贴

专利法41条: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细则5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推定为当事人收到文件之日。
行政诉讼第三十八条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人的问题是:
这里专利法41条所设定的通知之日是指申请人(或者代理机构)实际受到之日?还是发文日+15天?还是复审决定上的发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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