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比文件1的争议,只能从出题人的意图来考虑了!
大家关于对比文件1的争论很激烈,是抵触申请?是现有技术?
两者是同样的发明创造?时间上是乎很符合定义?
如果出题人是想用这个重要概念的理解来达到选拔的目的,即让一部分人进入陷阱,是否出手太狠,呵呵,这一概念大可以在卷一中考察一下,在卷三题量这么大的情况下,设置这个陷阱,而且十分不好判断不然大家也不会就这个问题还在争论不休这一,既然要考察这么一个重要的问题应该使成为抵触申请的理由充分无争议才对。
这个问题很重要,因为若文件1是抵触申请则不能用它来判断创造性,而对比文件3又是一个月后提出,再不予考虑,呵呵这样仅有对比文件2来判断了,我觉得有些人即使看到了优先权日,也注意到了对比文件3的时间,在论述时直接撇掉1,3只拿2来判断,还是需要魄力的!佩服!
如果这样  就是出题人的本意,确实出手够狠!他要选择的合格者确实需要功力!
如果不是这样,简单一些考虑,出题者只是想大家撇掉对比文件3,而对1,2来讨论这样出题就平和的多,因为只有对自己的知识能力非常自信的人才会在极其紧张的时间里坚决得抛开1,3。否则写着写着就会想:答复就只针对单单一个对比文件是不是有什么问题?好歹两个啊?况且把对比文件2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总觉得--不那么接近--呵呵
我只是想从另一个角度考虑一下这个问题,大家看呢?
分享到 :
0 人收藏

5 个回复

倒序浏览
mingmingok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11-9 04:26:35

Re:关于对比文件1的争议,只能从出题人的意图来考虑了!

真是: 考试出人才啊.
发明一句话: 人才是考试考出来的.[s:8]
广告位说明
goldenlight  注册会员 | 2007-11-9 05:34:20

Re:关于对比文件1的争议,只能从出题人的意图来考虑了!

呵呵 惭愧啊,只是大家专业方面的讨论的很多了,想换个角度来品味一下卷三,也挺有意思。
lblemon  注册会员 | 2007-11-9 06:40:12

Re:关于对比文件1的争议,只能从出题人的意图来考虑了!

也沒什麼,确定了它是對比文件,考慮創造性時就不考慮它.弄一個抵觸申請出來也夠嗆的了.
goldenlight  注册会员 | 2007-11-14 22:49:48

Re:关于对比文件1的争议,只能从出题人的意图来考虑了!

顶一个吧!
fanganbin  注册会员 | 2007-11-15 03:24:07

Re:关于对比文件1的争议,只能从出题人的意图来考虑了!

天知道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goldenlight

注册会员

积分: 20 帖子: 18 精华: 0

楼主热帖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