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请教:从属权利的问题

2007-9-13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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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专利法》甚至是法学院的普通知识产权教材都没有提到从属专利,但在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专利冲突、专利侵权诉讼以及专利申请方面都会涉及从属专利问题。《专利法》第五十条规定“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我们更多地从强制许可的角度去理解该规定,但此处虽然不提及“从属专利”,更没有对从属专利下定义,实际上已被公认为对从属专利含义的一种指定。1993年8月16日最高法院关于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当事人均拥有专利权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中提到:“……在后的专利技术是对在先的专利技术的改进或者改良,它比在先的专利技术更先进,但实施该技术有赖于实施前一项专利技术,因而它属于从属专利”。这是我们能找到的法律上对从属专利的解释。

        《北京高院专利侵权判定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从属专利,又称改进专利。指一项专利技术的技术方案包括了前一有效专利;即基本专利的必要技术特征,它的实施必然会落入前一专利的保护范围或者覆盖前一专利的技术特征,它的实施也必然有赖于前一专利技术的实施。从属专利的形式主要有:(1)在原有产品专利技术特征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技术特征。(2)在原有产品专利技术特征的基础上,发现了原来未曾发现的新的用途。(3)在原有方法专利技术方案的基础上,发现了新的未曾发现的新的用途。

        在实际工作中,尤其是一个企业中,很多产品以及技术都是在别人的基础上改进的,那么就意味着这些产品或技术一旦申请专利后就成了从属专利。由于这样的产品或者技术大多数都是和竞争对手有关,那么这么做的结果就是自己申请了专利,但是却一定要由竞争对手许可才行,竞争对手遇到这样的事情态度可想而知,那么不就是申请后给自己下了个套?还不如这些产品或者技术一出来就给公布开来,也不申请专利反而省了许多费用?
        
最近在和公司的研发工程师讨论的时候谈及上述问题,虽然我心里有一些概念,但是却不能完全说服研发工程师以及公司高层,因此在这里发帖(处女贴,哈哈),希望各位高手指点,如果有关于从属专利的实际案例更好。在企业工作的朋友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并且成功解决的,请把你的经验不啬传授一下,在此多谢各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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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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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注册会员 | 2007-9-13 19:15:15

Re:请教:从属权利的问题

呵呵,看来各位高手都在忙自己的事情,没空回答我这个问题,顶一下,希望有高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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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star  中级会员 | 2007-9-13 19:16:41

Re:请教:从属权利的问题

多看书应该对你有帮助
最好找本专利法详解,好好读3边,然后再讨论这个问题
应该说你对整个中国大陆的专利体系还不是了解
resun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9-13 19:24:12

Re:请教:从属权利的问题

高通起訴諾基亞,諾基亞反訴高通,基本上就屬于這種情況。當然,更復雜一些
匿名用户  注册会员 | 2007-9-13 21:56:45

Re:请教:从属权利的问题

谢谢 redstar以及resun,对于redstar所说的专利法详解,其中从第11条详解开始至第53条详解,共出现25处“从属专利”,虽然看过了,但是其中只说了从属专利的出现是合理的,并未说在企业中怎么解决我所说的问题,抛开不申请,就申请“从属专利”这点来说,文中也只有第23条第二项的第4点<关于讨论>中说到:……对于在先权利人来说,如果他不希望出现从属专利的现象,应当积极研究开发其在先专利的先进,对种种可能出现的改进方案现行提出专利申请,或者将它公诸于世,这样他人就无法获得从属专利了;……对于在后专利权人来说,尽管他做出了改进,因而获得了从属专利,但这是在别人发明的基础上完成了,利用了别人发明创造的成果,理应受到在先专利的制约……

由以上可以看出,它也仅仅只说理应受到制约,但是在实际情况中,就只从竞争对手的这个角度来说,虽然我们申请了,也可以制约对手做和我们一样的东西,但是如果对手只是做他自己的产品,不做我们这个产品,那么申请和不申请是对我方来说都是一样,反正都要经过对方的许可。所以我的问题是,希望能够就这样的事情做一些有说服力的东西,比如哪些做企业的高手遇到类似的问题,同时完美的解决了这个问题,有些案例的话就更好,或者介绍下这方面比较优秀的文章,我好总结一下思路:);resun所说的高通诉诺基亚的案例,因为没有明显的对比案例,而且它主要也是针对许可这方面的,所以我一时还不好用这个去说服别人,请问你还有其他具体一点的吗?:) 多谢两位,请其他高手继续讨论
resun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9-13 22:06:09

Re:请教:从属权利的问题

非常具体的案例(具体到双方专利号的)恐怕不好找,但是案例肯定是非常多的。
如果你的对手还想在这方面做下去,而不仅仅是靠授权专利获取利益的话,多多申请外围专利肯定是交叉许可的有效措施。三星、华为貌似都是如此。
但有例外是,你的对手根本就是不做这个产品了或者技术走向已经和你们完全偏离,而有一些基础的专利积累,那你们恐怕没有交叉许可的机会。他们提诉讼的话,交钱就可以了。
再就是现在很多时髦行业中一些恶心人的巨头企业喜欢弄个什么联盟,把专利放在一起搞个什么专利池、弄个标准什么的,内部使用优惠、外部使用猛宰,那有很多的外围也比没有强很多啊!
匿名用户  注册会员 | 2007-9-13 22:38:36

Re:请教:从属权利的问题

多谢resun,我也正在为具体的案例发愁呢。
就如你所说的,竞争对手已经完全不做这个产品了,它是肯定不会和你玩交叉许可的,所以就退到了之前说的,申请和不申请都一个样,头疼。

至于你所说的专利池、标准等等,目前国内的企业已经开始行动起来了,比如彩电行业的10家巨头联盟做专利池概念,朗科的U盘专利池概念。我个人认为专利池值得在国内的一些大企业之间推行的,可以用来对抗国外的竞争企业,本来国内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就比较薄弱,如果不抱团,不是什么都要和对手妥协?那将在其他行业也出现“DVD行业破产”的情况。苦就苦了一些小企业,又没有多大的资本加入专利池家族,自己的研发能力又不足以和大企业抗衡,只能有点小研发后还要取得别人的许可。
jacksu  新手上路 | 2007-9-14 01:24:31

Re:请教:从属权利的问题

“竞争对手已经完全不做这个产品了,它是肯定不会和你玩交叉许可的,所以就退到了之前说的,申请和不申请都一个样,头疼。”

难道,这个产品是独家制造?没有其它的竞争对手了?

如果除了原专利持有人以外,就没有其它制造厂了么?如果是这样,恭喜“匿名用户” 你们现在已经处在垄断的位置,产品定一个垄断高价吧,然后分一点点给原专利权人就好了。(不要那么吝啬嘛)

如果有其它人也在制造该产品,那么你的附加技术,是不是够好?达到客户能够明显地区分出前者和你们的新产品之间的性能/功能的显著的差别,那么,你是否觉得应该申请一个新的专利(即使是从属专利),以限制其它还在制造该产品的制造商呢?

你的原始思路是错的。。。
小小峰  新手上路 | 2007-9-14 06:25:49

Re:请教:从属权利的问题

匿名用户  注册会员 | 2007-9-14 16:31:29

Re:请教:从属权利的问题

jacksu wrote:

如果除了原专利持有人以外,就没有其它制造厂了么?如果是这样,恭喜“匿名用户” 你们现在已经处在垄断的位置,产品定一个垄断高价吧,然后分一点点给原专利权人就好了。(不要那么吝啬嘛)

呵呵,莫非垄断的一定就是好的?是这样的,我们这个产品是应一个大客户的要求才做出来的,也就是说其它客户根本就没有这方面的需求,但是后来才发现竞争对手已经就我们所用的基础产品申请了专利,所以才有之前的问题。我的本意是想在研发人员在这件事情上已经开始关注知识产权的情况下乘势就专利的重要性进行灌输,但是说到从属权利的时候又没有几个像样的案例,所以我才问的。至于你所说的产品垄断,如果你是在企业,那你就知道,有的产品是有针对性的,并不是我们做别人也会跟着做,或者有时候即使我们按照客户的要求做出来了,客户也可能因为当时的状况已经消失,又不需要这样的产品(但是我们的客户因为涉及一些知名商家,不用担心做出来后不给钱或者不符合合同的要求),以致做出来没有派上用处。所以谈不上垄断,更谈不上垄断定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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