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21日消息(记者孙莹 实习记者王晓萌)在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来临之际,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今天上午发布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取证指引》,旨在便于一线侦查人员和权利公司了解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特有的证据标准,更高效地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海淀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处副处长吕晓华介绍,海淀检察院知识产权专业化办案经过多年的积淀,撰写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取证指引》,撰写思路主要有三个: 一是列出证明体系,提炼取证要点,突出核心证据; 二是强调客观证据收集,总结常见取证工作易疏漏点; 三是吸收各方成果,切实服务办案需要。 吕晓华说,对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办理,她的感受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取证工作,就像“谈恋爱”一样,讲究“细火快炖”。所谓“细火”是对恋爱对象从“德智体美劳”全面细致了解,取证也一样,案件的细节事实需要通过各种形式的证据反映。检察官亲临扣押物品现场,查看涉案物品的详细情况,举例来说,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中,需要了解查获的商品上是不是全都贴有商标标识,贴的商标标识和权利人的商标标识是不是相同的,查获的物品被认定为假冒,它和正品的区别在哪里等等。 所谓“快炖”,吕晓华形容,“是一旦遇到心仪的对象,就要勇敢去追,努力缔结良缘。同样,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尤其是网络侵权案件中,取证必须把握好时机,否则关键证据可能稍纵即逝。”海淀检察院早期办理的盗版电影网站,因为没有对涉案网站播放的电影是不是片花、有无投放广告等情况调取固定证据,嫌疑人一旦被抓,网站服务器被关闭,导致重新补证基本不可能。早期提捕的这类案件都因为证据不足没有批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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