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4月22日上午,在“4· 26”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面向社会通报2015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并发布六件典型案例。 据了解,2015年新疆法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积极履行审判职能,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努力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量,维护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进一步强化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 数据显示,2015年,全区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589件,其中,专利纠纷案件55件,商标纠纷案件294件,著作权纠纷案件145件,其他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95件。与2014年新收506件相比,上升16%。2015年共审结513件,结案率87%,在审结的案件中,以判决方式结案的173件,以调撤方式结案的340件。 会上,自治区高院民三庭庭长张疆华发布的6件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分别是:汪宏蛟与荣承祖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普拉达有限公司与新疆沈氏富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新疆农洋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新疆农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新疆岳麓巨星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与伊宁市城市建设总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阿迪达斯有限公司与陈碧波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磊若软件公司与新疆多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于会堂表示。2015年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效总体良好,呈现出案件调撤率仍保持较高水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类型相对单一、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有所增加,审理难度大等特点。此外,知识产权案件仍集中在经济和文化较发达的乌鲁木齐市,占到全部知识产权案件的80%左右。其次为昌吉州、伊犁州、巴州、克拉玛依市等,其他地区知识产权案件受理数量较少。 于会堂说,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创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上有所作为,确保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在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中得以贯彻落实,使人民法院在实施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进程中主动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作者:朱凯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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