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八届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6)19号)相关要求,现将教育部拟推荐申报第十八届中国专利奖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4月12日-4月25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中心”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标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我“中心”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电话:010-62514651、62514696、传真:010-62514694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100080)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2016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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