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凌德】香港立法会原定9日审议《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简称“版权条例”),就网民的侵权行为进行立法规管。但在反对派的部署下,立法会大会最终因为出席的法定人数不足而流会。草案被迫推至下周三辩论。香港激进反对派原本想借此再次发动大规模的“包围立法会”行动,因立法会流会,相关行动计划推迟至下周三。 据香港《东方日报》网站9日报道,立法会大会9日早上11时开会。根据程序安排,港府官员在会上先回答议员口头质询,之后恢复辩论“版权条例”。在港府官员回应议员口头质询期间,反对派议员陈家洛于下午1时许突然要求点算法定人数。鸣钟15分钟后,由于仍未有足够法定人数出席,立法会主席曾钰成宣布流会,意味着版权修订条例需要留待下周三大会再召开时处理。曾钰成9日说,当天会议进行了2小时10分钟,其中有一半时间用作响钟点算在席议员人数及传召议员返回会议厅。流会时会议厅内只有29人,远少于法定人数的35人。 港府早于2011年就提出“版权条例”草案,要求把侵权范围扩大至任何电子传播模式。但部分网民认为有关条例会令修改图片、改编歌曲等二次创作有可能负上刑责,群起反对,港府于2012年搁置有关修订。至2013年,港府再次展开咨询,研究如何将“恶搞作品”豁免刑责。此后,港府建议除了现行版权条例多个豁免范畴(如新闻报道及教育用途等)外,再特别就豁免“恶搞”等创作咨询,最终把恶搞、讽刺、模仿、滑稽、引用及报道与评论时事纳入豁免范畴。但一些香港网民仍不满意,要求加入开放式豁免,即全面豁免所有作个人用途的非牟利作品;不设特定豁免范围,由法庭逐一判断创作是否对原创人构成不公。相关要求遭港府拒绝。港府解释说,有关建议的概念模糊,未必符国际协议,重大改变版权法制度超出这次立法工作范畴等。但许多网民不接受港府的理由,并把该条例称为“网络23条”。2002年至2003年期间,港府曾尝试就《基本法》第23条进行立法,并拟出《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但在咨询过程中遭到部分市民反对,反对者担心这项立法会挤压香港的言论自由。 这次一些反对派议员称,会就“版权条例”草案提出多项修正案,并要通过“拉布”(通过冗长的发言阻碍议事议程)阻止草案通过。多个民间组织如“键盘战线”原计划9日包围立法会,不排除会采取激进的冲击行动。但因流会,多个反对团体原定9日晚的集会顺延至下周三。香港东网称,9日傍晚立法会大会示威区一个垃圾桶起火,无人受伤,消防车迅速灭火,警方将此案暂列刑事毁坏案处理。 对于9日的流会,反对派议员陈家洛承认,是反对派故意造成这次流会。他声称,港府有必要有更多时间及空间,向社会解释该条例“恶之所在”。“人民力量”议员陈志全也称,这次流会是阻碍“网络23条”通过的策略之一。若能再多一次流会,或可令“网络23条”拖到农历新年仍未能表决。工联会议员王国兴表示,流会浪费时间,令本已紧张的议程无法处理,他对滥权点算人数的议员强烈不满,并希望主席能领导立法会修改议事规则,限制滥用议员权力。 对于外界的担心和疑虑,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9日在多份报刊撰文解释称,最近网上流传,修订草案通过后,现在网上常见的“二次创作”,以及在社交平台上十分普遍的社交行为,都会“被消失”。苏锦梁说,这是误解,因为条例草案“不会收窄表达自由,不会影响现时版权豁免,也不会针对互联网和社交平台日常行为”。 香港《明报》9日分析称,这条被网民形容为“网络23条”的草案,社会关注及敏感程度,难与2003年试图推行的《基本法》23条立法相比,但这次却触动网民、特别是年轻一代的神经。相信明年立法会选举,有团体会打出“网络23条”的牌去狙击建制派议员。香港《东方日报》9日称,泛民主流派被推到进退不得的死角。若拒绝“拉布”,随时遭网民离弃,但如果参与“拉布”,又随时流失温和选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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