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贺化]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在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的文件里确实有所体现,我们国家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是随着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分领域逐渐建立起来的,比如专利工作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管理,商标工作是由工商总局管理,版权工作是由版权局管理,等等。各个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2008年建立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取得了很多成效。但是这些年来企业、社会也不断有所反映,由于管理体制不顺畅,造成了企业获权、维权效率下降,管理成本上升等问题。 同时,知识产权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宽,参与决策的层级越来越高,情况越来越复杂。因此,需要从两个方面加强改革:一是完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提升层级。同时,研究探索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二是授权地方开展知识产权改革试验。从这两方面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以便于创新主体获权更加方便、维权更加高效、运用更加有利、管理更加方便,全方位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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