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d-starter 发表于 2015-11-8 20: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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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b2003:第二题:撰写题
解决2个技术问题,第1、 2个实施例均包含橡胶圈,橡胶圈内表面有防滑凸起的区别技术特征,可以防滑凸起作为概括,解决的是在紧固过程中滑动的技术问题;
1、一种卡箍,包括卡箍本体和紧固装置,其特征在于:卡箍本体内侧设置橡胶圈,所述橡胶圈与管体接触表面设有 .. (2015-11-08 18:14) images/back.gif

按照阁下思路:如果把橡胶圈内表面有防滑凸起写成第一区别技术特征,那么另一重要区别技术特征即“便捷锁紧件”应该写成分案申请。而便捷锁紧件的技术特征不能只表现为第3个例子,而且第三个实例和前两个比较,还不是很便捷!

wd-starter 发表于 2015-11-8 20:34:32

回 zxb2003 的帖子

zxb2003:分案申请独立权利要求:
1、一种卡箍,实施例三内容

分案理由:解决的第二个问题是螺栓不用完全拧上拧下,费工费力;该两项发明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技术上无关联,没有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不符合专利法31条规定的单一性,应就实施例3的技术方案分案申请。 (2015-11-08 18:17) images/back.gif

第1,2个实施例,连螺栓都不用,岂不是更省时省力?这样的优点应该忽略吗?

guest 发表于 2015-11-8 20:43:49

题二实施例1、2合并成连接部件的紧固件,实施例3分案;槽及橡胶也分案。欢迎拍砖。

sayimika 发表于 2015-11-8 20:44:21

天哪,我竟然和楼主一样一样的!!
楼主通过我通过,楼主亡我也跟着!

guest 发表于 2015-11-8 20:45:13

补充楼主第一题内容:
权3是有问题的,缺少必要技术特征“弹性环形构件”,说明书中明确指出需要弹性的,或者说权3没有以说明书为基础,不符合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
权4“最好是”属于不确定用语,导致保护范围不清楚
第二题,实在是没办法,我分案分了4个

guest 发表于 2015-11-8 21:06:09

第一题同意十四楼,但是第二题我把实施例一三合案了,看起来两个结构类似

guest 发表于 2015-11-8 21:14:44

第一题,权3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不能说缺少必要技术特征,缺少必要技术特征应该是针对独立权利要求才能说的。
                权4不清楚我觉得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引用前面两个权利要求时缺乏引用基础;二是“最好是”的存在使权利要求存在一大一小两个保护               范围,跟08年油炸机器的那个错误有点差不多。

第二题,很头疼,解决第一个技术问题的那三个实施例,是应该一起概括还是其中的两个具有同样的发明构思加以概括?实在看不出来了,也没多少时间了,就一起概括了。然后把解决第二个技术问题的方案分案了。好像第一份申请写了13个权利要求,分案写了2个权利要求。

考完心里没底,非常没底!!!

guest 发表于 2015-11-8 21:21:18

我是你的上一楼,估计很多人跟你一样心里没底,我看申请文件看了一个小时才开始打字,看交底书看了半个小时才开始打字。
我是觉得实施例1与实施例3结构有类似,其都具有U型接口,都具有连接杆,通过将连接杆嵌入到U型口内,通过卡紧部件卡紧,1、3合案了。

guest 发表于 2015-11-8 21:27:00

同意16楼的第一题意见,我把缺必特弄错了,考试时搞不清了,所以缺必特跟26条都写上了

wd-starter 发表于 2015-11-9 09:15:07

第二大题,我的考虑如下:
技术交底并结合4个对比文件,主要解决2个问题,其一是便捷紧固,其二是防滑。
从技术方案上看,便捷紧固为技术效果最明显之特征,应该为第一独立申请,防滑可优选分案。
便捷紧固给出3个实施例,一二采用“锁件”,三还是用到了螺栓,只是不需彻底拆下来,还是需要“拧”这个耗时步骤,相比一二不算便捷。故:将一二实施例以“锁件”为概括技术特征合案,第三个实施例分案。防滑橡胶圈优选分案。

欢迎大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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