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acier1979 发表于 2012-12-19 11:35:07

回 姑苏慕容 的帖子

姑苏慕容:专利代理人是否可以从事诉讼业务,在代理条例的修改过程中一直是争论的焦点之一。前一个版本的修订稿草案中加入了代理人可以从事诉讼的规定,然后受到了司法部和律师界的强烈质疑。质疑的理由是,律师法第13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能从事诉讼代理业务。现在的规定算 .. (2012-12-19 09:50) images/back.gif

代理条例无论如何也没有民事诉讼法大啊,既然民诉法已经规定了社会团体推荐的人可以参加诉讼,那代理条例有什么理由不允许呢?

如果司法部律师界有质疑,也应该质疑民诉法,与代理条例何干?

glacier1979 发表于 2012-12-19 11:36:34

回 景运嘉文 的帖子

景运嘉文:协会从未发出“推荐专利代理人参加专利诉讼的申请表”,前段时间只发出了个“关于统计专利代理人参与无效与诉讼(民事、行政)活动情况的通知”。
通知全文如下:http://www.acpaa.cn/list_hygl.asp?news_id=2825&catid=126 (2012-12-19 11:13) images/back.gif

连我这个菜鸟都收到了,您这位老前辈竟然没收到?

姑苏慕容 发表于 2012-12-19 11: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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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acier1979:代理条例无论如何也没有民事诉讼法大啊,既然民诉法已经规定了社会团体推荐的人可以参加诉讼,那代理条例有什么理由不允许呢?

如果司法部律师界有质疑,也应该质疑民诉法,与代理条例何干? (2012-12-19 11:35) images/back.gif

民诉法第58条所规定的团体推荐的人,主要针对的是非盈利目的的代理。专利代理人从事专利诉讼那是收费的。两者之间的差别就在这里。

景运嘉文 发表于 2012-12-19 12: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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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acier1979:连我这个菜鸟都收到了,您这位老前辈竟然没收到? (2012-12-19 11:36) images/back.gif

我又不是那个协会的会员。

lukekim 发表于 2012-12-19 12:50:59

回 景运嘉文 的帖子

景运嘉文:我又不是那个协会的会员。 (2012-12-19 12:35) images/back.gif

睁着眼睛说瞎话,要我公布你的个人身份吗?

wisd1 发表于 2012-12-19 13:02:04

“当然,从数据上来看,2011年3类专利申请的数量是163万,专利诉讼的数量是7819件,增长了35.16%。专利诉讼的数量仅仅是前者的千分之五。大部分专利代理人还是很难接触到诉讼案
件的。不过,如果在工作中碰到了诉讼案件,但由于资格限制没法参与,那就比较可惜。”

从这些数据,不应当得出“考司法考试没用”的结论,而是相反。

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逐渐重视,专利诉讼今后在中国一定会发展的。

从投资的角度讲,在价格低位,不被公众注意的时候,正是买入的时机。

现在专利诉讼案子少,使人认为无利可图,相当于北京房价5000元一平米的时候,正应该积极进场。

等到专利诉讼多了,发展了,谁都知道这块领域能挣钱了,代理人都去考司考,竞争岂不是更激烈,还有挣钱的机会吗?

wisd1 发表于 2012-12-19 13:03:02

回 lukekim 的帖子

lukekim:睁着眼睛说瞎话,要我公布你的个人身份吗? (2012-12-19 12:50) images/back.gif

人家是专利版版主,你敢得罪吗,你公布一个试试。

姑苏慕容 发表于 2012-12-19 13:03:51

回 景运嘉文 的帖子

景运嘉文:我又不是那个协会的会员。 (2012-12-19 12:35) http://www.biopatent.cn/bbs/images/back.gif

根据现行的制度,专利代理人和律师行业一样,凡是执业人员都必须入会。这是强制性的,执业人员没法选择。从代理人协会网站上也能查到,景运嘉文目前在某代理机构执业。也许,景运嘉文的想表达的意思是,他自己是代理人,但不承认是协会的会员。

至于他没有收到通知,有可能是以下几种原因:

1.代理人协会没有通知他所在的代理机构。如果是这样,那是协会的过错。

2.他所在的代理机构收到了通知,但该代理机构负责这事的工作人员没有通知他。没通知他的原因可能是他不符合代理诉讼业务的条件,没有通知的必要。或者是他符合资格,但被遗漏了。如果是后者,那他所在的代理机构有过错。

3.他的执业证虽然在代理机构,但实际上并没有在该机构工作。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代理机构也没有必要通知他。

我能想到的就这三种,不过我不知道是哪一种。

wisd1 发表于 2012-12-19 13:04:49

回 asiayuan 的帖子

asiayuan:楼主分析的很有见地!人应该看的长远一点,否则自己的职业选择太窄,到时候,即使有机会了,也抓不住。其实,有双证的人,目前人数还比较少,是在法律知识和技术知识上都有一定基础的人,国家目前需要综合性的人才,因此,应该在政策上鼓励大家朝双证上努力。双证,如果从事过专利 .. (2012-12-18 23:09) images/back.gif

顶。没什么可讨论的。

对自己从严要求,人往高处走,永远都没有错。

lukekim 发表于 2012-12-19 13:06:59

回 wisd1 的帖子

wisd1:人家是专利版版主,你敢得罪吗,你公布一个试试。 (2012-12-19 13:03) images/back.gif

无意做这种事,但实在看不下去一个版主居然不承认自己是代理人,实在匪夷所思。
即使现在还在gua证,就依然是会员,这点都不承认,还当什么版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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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考双证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