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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qx_1966:方法发明延及直接获得的产品,你不知道吗? (2012-02-29 17:12) images/back.gif我说的前提是“用途不延及”。。。
用途属于方法发明,药品属于产品发明,权利要求范围都不一样,不会侵权。
方法延及产品是指的制作方法延及产品(对于新产品制作方法的举证倒置原则)。。。 5楼正解!另外,如果药物是新产品,用途专利的保护应该包括该产品(而且,发明人应该也同时申请了X或药物的产品专利吧?)如果药物是现有产品,则用途专利的保护不应该延及该产品,否则对现有产品的生产者是不公平的。但这种用途专利可以限制他人在药品包装或说明书等上写上这种用途,因此对药厂还是很有用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