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2011实务的概括写法
阻止部件分别是卡环、弹簧、拉环不知道有没有道理啊
Re:2011实务的概括写法
我是概括成刺穿部件,觉得跟对比文件相比可能没有新颖性,又想不出别的词。我一哥们说他概括成“防止意外刺穿隔膜的的刺穿部件”我觉得有道理Re:2011实务的概括写法
三个实施例概括了一个功能特征中1、瓶盖,有使隔挡片破裂部件,其特征是使隔挡片破裂部件有阻止其运动的固定部件。
2、引1,使隔挡片破裂部件为栓体
3、引2,固定部件为螺纹
4、引2,固定部件为卡环和弹簧
5、引以上,那个密置腔室结构
6、引1,拉环那个实施例
7、方法
Re:2011实务的概括写法
实施方式1、2附图标记一致,3的附图标志跟1、2都不一样,明显不在一个申请文件里Re:2011实务的概括写法
badboy70 wrote:我把1\\2\\3都给概括了
1、一种。。。瓶盖,包括本体,本体包括盖顶,侧壁、密封膜、。。。。。,形成包容腔,特征在于,所述瓶盖还设置可控制破裂密封膜的装置。
然后分别写从权,求高手指点!!
我憋了很久了。。。终于看到一个和我一样全合的了。。。。当时也想写控制两字,没敢下手,原文里找不到这个词儿。。。。只好胡写成:可阻止并可使隔挡片破裂的装置。自己念着都羞愧不已。。。。。
Re:2011实务的概括写法
实施例一、二概括为一个独立项,共同的特定技术特征是都使用了可以刺破气密性隔档片的盖栓;实施例三为另外 一个独立项,特定技术是拉环设置在瓶盖本体的侧壁下缘,并且气密性隔挡片与瓶口存在间隙。Re:2011实务的概括写法
三个实施例这么全概括肯定没戏,因为所被无效的专利由于已被子授权,其已公开为现有技术,其技术方案中顶盖上设置的刺,不也是能把隔挡片刺破吗?这将破坏三个方案合案的新颖性呀!!我自己写的是把前两个上位写而第三个分案,,但是我没有上位概括好!!!Re:2011实务的概括写法
题1中被无效的专利不就是你这个概括技术方案的下位概念嘛?直接破坏你新颖性Re:2011实务的概括写法
分案不分案,不是由技术问题决定的,而是由特定的技术特征决定的,实施方式一和二,与实施方式三中就没有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在审查指南中是有定义的。Re:2011实务的概括写法
masupeng wrote:三个实施例概括了一个功能特征中
1、瓶盖,有使隔挡片破裂部件,其特征是使隔挡片破裂部件有阻止其运动的固定部件。
2、引1,使隔挡片破裂部件为栓体
3、引2,固定部件为螺纹
4、引2,固定部件为卡环和弹簧
5、引以上,那个密置腔室结构
6、引1,拉环那个实施例
7、方法
我觉得你能过了,条理很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