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卷三区别技术特征的探讨抛砖引玉
各位战友,你们好。2010年专利代理考试硝烟已经散去,不管怎样我们都经历了一个紧张和忙碌的秋季,现在回头看看曾经走过的路,或许可以平静的从另一个角度审视这次考试,特别是卷三部分的区别技术特征。
我本人2008年报名专利代理考试但未考,2009年想考但已过报名时限,2010年在老婆的督促下终于下定决心报名&考试了。因为工作忙,从10月1日才开始看书,主要放在专利法和相关法上了。实务只是临考前一天晚上突击的,且只模拟了答复审查意见模式,尤其记住了“尊敬的审查员...”之类的套话。所以我的观点各位有不当之处,欢迎大家一起探讨。
由于卷三复习少,因此试卷发下来后我发现既没有考无效,也没有考答复,而是撰写。刚开始还有点庆幸,觉得不用那么多官套话。不过仔细分析了题目之后却发现自己对独权吃不准,对独权选择罩、罩&孔还是罩&孔&帽没有把握。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审题、思考,索性还是蒙了一个。最近还有点时间,可以静下心来仔细想想这三种情况:
1. 罩:单独选择罩有其独特的技术效果(免清洗)。也许有战友认为罩已被附件3公开,或者免清洗的效果是公知(从题干上无法得出)。但我觉得即使没有证据表明上述两种情况成立,单独选择罩仍然无法构成该食品料理机的全部必要技术方案,因为如果没有孔,则水无法实现循环,自然功能也无法实现了。而且若选择罩位独权,则第二部分新颖性和创造性论述就可能趋于平淡,我觉得这可能不是出题人出第二题的考点,毕竟第二题也有60分,分置不低。
2.罩&孔:有一种观点认为罩&孔已被附件3披露,没有创造性。附件3是公布了罩(或筒)&孔,但其实现的技术效果是为了分层,与本申请不同。这点可以参考吴观乐老师的专利代理实务(第2版)157页旋流平焰燃烧器例。该例中,即使中心管已被对比文件中公开,但对比文件中中心管作用同该案例不同,且案例中中心管作用非显而易见,因此仍然不影响该案例独权的创造性。
且已罩&孔撰写独权,可以从说明书中将有显著技术效果的内容均放为从权,采分点也很明确。至于电路控制器,我的感觉是只要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都可以作为权利要求。且为了保护电路控制器,最好将其作为并列的独权,可以确保尽可能大的保护范围。不过电路控制器与罩&孔不一定具有单一性,可以分案处理。
同时,在第二题论述创造性时,可以利用吴观乐老师平焰燃烧器例,若以此为考点,既可体现出题人的水平,也可为我们设置陷阱。
3.罩&孔&帽:毫无疑问此种方式可以获得授权,但大家更清楚,此种方式缩小了可以受保护的范围。特别是说明书提到的其他几个技术效果。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效果是在罩或者罩&孔的前提下的补充方式,而不是罩&孔&帽的前提。若选择罩&孔&帽,则是否可以同样选择罩&孔&other?
且以罩&孔&帽方式为独权,论述第二题创造性部分,我个人感觉也很容易,似乎也并不是出题人的本意。
因此觉得还是以罩&孔方案为好。不知各位觉得呢。
欢迎拍砖,不许打脸,不许打头。我已经做好明年再考的准备了,打坏了就得不偿失了。
祝各位周末愉快!
Re:2010卷三区别技术特征的探讨抛砖引玉
支持楼主,同意罩加孔的写法Re:2010卷三区别技术特征的探讨抛砖引玉
同意楼主,但我没分案,哎,有点杯具Re:2010卷三区别技术特征的探讨抛砖引玉
楼主态度很好,我,那就打打头发吧!说理清楚,今年必过,给120分吧。你这么多分也没用,借我20分吧,我也就过了。
Re:2010卷三区别技术特征的探讨抛砖引玉
支持lz!我也是罩+孔呵呵。。。Re:2010卷三区别技术特征的探讨抛砖引玉
“因为如果没有孔,则水无法实现循环,自然功能也无法实现了”严重同意,请问楼主,如果有孔有罩,但没有位置关系,能否实现该功能?考试时位置关系用了一个功能限定,不知老天爷能给几分?Re:2010卷三区别技术特征的探讨抛砖引玉
本人也认为lZ的答案基本上接近于标准答案。对于卷三第一题,建议客户同一天提交两个申请(母案、分案同时提交)等小问题也能注意到,而且卷三第二题也没有较大的失误的话,135+应当没有问题!
还有一点,鉴于交底书的描述,更加准确地说,卷三第一题应当是\"电机上置+中空引流罩+引流孔\"。
先祝贺LZ和LZ相同、相近的各位通过了!!
Re:2010卷三区别技术特征的探讨抛砖引玉
我个人感觉功能性限定写与不写都没有关系。Re:2010卷三区别技术特征的探讨抛砖引玉
楼主说如果选帽,其新创二性的说明太容易了,所以不会是标准答案?看到这个,俺笑了。
----哪年的说理难了?随你选什么特征,都可以说理的。说理其实很简单、很形式,不存在难易之分,只有正、误之分而已……
以为愚见。
Re:2010卷三区别技术特征的探讨抛砖引玉
分案应该是必然的控制器与罩孔的设计在思路上就不一样
所以应该分案
罩孔方案中的区别技术特征应该主要在孔上吧
尤其后面还在孔上加了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