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llytao1314 发表于 2010-11-10 22:08:53

将引流罩及其位置关系作为独权区别技术特征的理由,欢迎指正

为了使保护范围最大,我在独立权利要求中仅仅将引流罩和与其它部件的位置关系作为区别特征,而将引流罩的结构,包括引流孔、上下中空筒状、帽以及孔的分布及位置等作为从属权利要求的附加技术特征。理由如下:
1.引流罩其本身是带有功能限定的,只要能实现这样的功能,其结构可以有其它方式,只要能实现同样的功能即可,比如孔可以是槽、圆筒可以是方形或椭圆,如果将其结构写进去将大大缩小其保护范围;
2.将结构特征分成几个从属权利要求,即使在实审或无效过程中找到破坏新颖性或创造性的对比文件,也能为申请人修改或合并权利要求打下非常好的基础,可以使修改或合并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尽可能大,不至于太被动。

这样的写在论述创造性时关键点是对比文件3是否存在技术启示,个人观点如下:
尽管对比文件3披露的技术特征导流孔及为本申请中的引流罩,但两者作用不同,甚至可以说是相反的,具体而言:对比文件3的技术方案是使悬浮颗粒分层;而本申请中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是......,从而使浆液充分混合。

phoenixshifo 发表于 2010-11-11 00:39:22

Re:将引流罩及其位置关系作为独权区别技术特征的理由,欢迎指正

想法一致,但是我觉得上下中空筒状还是要写入独权的特征部分,否则单纯的“引流罩”是啥东东啊?有不清楚之嫌吧

shellytao1314 发表于 2010-11-11 00:48:20

Re:将引流罩及其位置关系作为独权区别技术特征的理由,欢迎指正

终于有观点一致的。

上下中空筒状是对引流罩的限定,我写了引流罩与其他部件的位置关系,应该是清楚的。

08年的评分标准必要技术特征“离心步骤也是在真空下进行的”写在独权中12分,撰写为从权为2分。

纠结了很久,还是决定尽量争取较大的保护范围,进可攻退可守,希望不要有技术方案不完整,缺少必要技术特征的缺陷。

phoenixshifo 发表于 2010-11-11 01:06:37

Re:将引流罩及其位置关系作为独权区别技术特征的理由,欢迎指正

你的产品中啥也不说,就增加个装置,尽管你说了装置在这个产品中的连接、位置关系,但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不知道这个装置是啥啊?除非是本领域公知的,不知道说的对不对..........

shellytao1314 发表于 2010-11-11 01:17:00

Re:将引流罩及其位置关系作为独权区别技术特征的理由,欢迎指正

“引流罩”本身就是个带有功能限定的产品特征,他的功能就是“引流”用的“罩”,这样的技术特征保护的范围最大,而且直接来自交底书没有进行上位概括也不会有33条超范围的嫌疑。

07年的实务需要上位为“牵拉部件”,牙刷案例需要上位为“挤牙膏的装置”,而本交底书的实施例只有一个,但这个特征已经上位概括了,因此我就直接用了。

不只思路对否?

phoenixshifo 发表于 2010-11-11 02:02:10

Re:将引流罩及其位置关系作为独权区别技术特征的理由,欢迎指正

可能我俩想的角度不一样,我是觉得上下开口中空是相对附件1解决清洗死角难的必要技术特征,
你的想法应该是引流罩解决引流的问题,解决如何将形成负压吸上去的问题,这样的话,下端也还是需要开口的吧?不是学机械的,也不知道对否。

这考试越来越像赌博了,赌上出题人的意图,就上船了,否则永远在岸边走。

fsjiazheng 发表于 2010-11-11 04:47:54

Re:将引流罩及其位置关系作为独权区别技术特征的理由,欢迎指正

不行的,没有引流孔就不会有水流,这样就不能把谷物抽起来与刀片发生碰撞和切个粉碎,也就不能制造豆浆了,也就是没有实用性

clintonx 发表于 2010-11-11 06:04:53

Re:将引流罩及其位置关系作为独权区别技术特征的理由,欢迎指正

根据我对豆浆机实物几年实际使用下来的经验,从结构角度分析引流罩下方一定要开口,侧面要有孔,上方倒是无所谓开不开口,因为这个引流罩是通过螺纹旋接到上盖,使用时引流罩上方其实就是封闭空间。
但是明显引流罩上下中空在生产方便、清洗方便、节省材料方面相对于上方封闭有着压倒性的优势,所以我不认为上下中空这一限定就会缩小保护范围。

zxc112 发表于 2010-11-11 06:08:12

Re:将引流罩及其位置关系作为独权区别技术特征的理由,欢迎指正

clintonx wrote:
根据我对豆浆机实物几年实际使用下来的经验,从结构角度分析引流罩下方一定要开口,侧面要有孔,上方倒是无所谓开不开口,因为这个引流罩是通过螺纹旋接到上盖,使用时引流罩上方其实就是封闭空间。
但是明显引流罩上下中空在生产方便、清洗方便、节省材料方面相对于上方封闭有着压倒性的优势,所以我不认为上下中空这一限定就会缩小保护范围。


无语。。。这次考试不做饭的同学杯具阿

shellytao1314 发表于 2010-11-11 16:40:49

Re:将引流罩及其位置关系作为独权区别技术特征的理由,欢迎指正

我是在企业做专利的,或许是受国知局李超老师强调的要层层保护的影响,刚好又在前些天有个案子,我写好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后给到代理修改,这位代理很专业且经验很丰富,将我的技术特征砍掉很多,包括我认为缺少这些特征电路将无法工作的技术特征,他说无穷大等于零,他砍掉的技术特征可以包含在“功率变换电路中”,功率变换电路是一个较宽的范围。

因此这次考试我借鉴了,由于自己学的是化工,平时接触的案子又都是是电学的,对机械方面的东西不是太在行,认为引流罩是一个范围很宽的功能性技术特征,其具体结构不局限于交底书中的需要上下中空筒状、有引流孔这样的结构。

不知道结果的决定叫赌博,难怪通过率会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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