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re
发表于 2010-11-8 15:54:30
Re:看了半天,就没有把电热器当区别技术特征的,杯具。。。
标准答案肯定是唯一的吗?电热器在附件2和附件3里都没有,为什么不能作为区别特征呢,有道理的应该也给分吧,判卷的人会很死板吗?
愉律师
发表于 2010-11-8 16:09:53
Re:看了半天,就没有把电热器当区别技术特征的,杯具。。。
支持你。我也认为可以作为一区别技术特征写独立权利要求。不过我自己只将这个特征写了引流罩的从属。对比于附件2、3,我认为是有创造性的。
yueliangch
发表于 2010-11-8 16:11:54
Re:看了半天,就没有把电热器当区别技术特征的,杯具。。。
唉,也非主流了一回,当时论述电加热器的创造性时虽然发现不能放在独权1中,但后来也没时间改了,也悲剧了
tdb780212
发表于 2010-11-8 16:18:08
Re:看了半天,就没有把电热器当区别技术特征的,杯具。。。
我也写进去了,应存在结构位置的变化,当时自己是这么想的;而且也使结构变得更紧凑的效果;但考后讨论,另一去年省证考友指出这点改进并不是针对所要解决问题的,且在交底书也没有相关结构紧凑效果的描术,因而觉得从考试的角度,考友说的不无道理。
从现实工作中来说,我还是认为要把这个做为权利人的一个创新点,同时增加解决问题与取得效果方面的说明。
与楼主一道期待坛里的高手支招。
今年结果还未出来,但明显自我感觉比没有利用博派学习的去年要考得好些。
昨晚想到一个广告:
考专代,上博派!
以此感谢博派论坛给我们考友提供的这个平台,感谢论坛中如此多无私的奉献资料的热心的熟悉的‘陌生人’!
shere
发表于 2010-11-8 16:33:33
Re:看了半天,就没有把电热器当区别技术特征的,杯具。。。
可是,判断发明所要解决的问题不是看申请人所声称要解决的,而是要看权利要求相对于最接近现有技术解决了哪些问题
lcy
发表于 2010-11-8 17:03:21
Re:看了半天,就没有把电热器当区别技术特征的,杯具。。。
支持你,楼主,我也写的是电热器。
qunqun
发表于 2010-11-8 18:14:26
Re:看了半天,就没有把电热器当区别技术特征的,杯具。。。
我跟楼主写的一样,也是纠结了半天把加热器作为区别特征了,我个人觉得挺有道理的,嘿嘿再说代理人的责任是使发明人的权利得到最大的保护,实在不行在答复审通的时候不是还可以把引流罩和孔啥的加进去吗,再说万一审查员没有查到上述两个对比文件呢,呵呵所以支持楼主,相信真理有时候也掌握在少数人手里,静等一个月后分数的发布
没谱
发表于 2010-11-8 18:16:43
Re:看了半天,就没有把电热器当区别技术特征的,杯具。。。
我给写到从权了,
zhuxt1983
发表于 2010-11-8 18:21:48
Re:看了半天,就没有把电热器当区别技术特征的,杯具。。。
文章没有提u加热器的有益效果吧,等于与底盘加热是实质相同
小巫婆mm
发表于 2010-11-8 18:32:21
Re:看了半天,就没有把电热器当区别技术特征的,杯具。。。
我觉得说有喜感的童鞋,就是没研究清楚题目啊。人家让你以题目给的条件为基础写,又不是让你以你家的豆浆机为基础啊。而且要是人家家里没豆浆机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