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d2003 发表于 2009-12-15 19:30:00

Re:强烈要求国知局坚持录取标准

景运嘉文 wrote:
呵呵,是这么划的,说明就是有。
你不能否认。
哎呀,其实,江西省考,也是这么划的。我当年参加过。
呵呵。
有就是有,事实就是事实。

那事实是超多的资格类考试都是固定分数线的.
包括司考,注会.
资格类考试是无限制位置的,如果资格类考试限定分数,那就应该包分配,考过了就有工作.不能一边说资格类考试,一边还限制位置.
这根本就是为了限制行业的发展.纵观国内外考试,资格类考试除了专代,其他很少是浮动分数线的(可能我见识浅薄).如果为了控制通过率,最简单的就是把题量加大,难度加大,这样选出来的层次岂不是更高吗?
如果为了提高行业素质,大可以划定固定分数线,给一个资格,上面标上你的多少分,名次多少,拿这个去所里申请工作,让所里看是不是要你.这样岂不是更好?
但是这样也会产生人情关系.

少用的 发表于 2009-12-15 19:39:21

Re:强烈要求国知局坚持录取标准


你这么说也有道理
那就以通过率来定分数线吧
向上浮动一些
让多一些人通过

景运嘉文 wrote:
那你也不要用这种论调来欺骗公众啊!
什么水平性考试要固定分数线啊!
无非就是想让自己看到分数后,不受等分数线的煎熬!你怕受煎熬,也完全可以考个350嘛!何必要求固定分数线呢!
固定分数线,其实是把录取的权利,从考核委员会手里,转到了出卷人手里。这样根本就是违法!法律从未授权出卷人主管录取。

景运嘉文 发表于 2009-12-15 19:50:32

Re:强烈要求国知局坚持录取标准

少用的 wrote:

你这么说也有道理
那就以通过率来定分数线吧
向上浮动一些
让多一些人通过

今年录取人数,会大大超过去年。
但录取率,难说。因为报考人数也大大超过去年。

t2d5w8 发表于 2009-12-15 21:06:16

Re:强烈要求国知局坚持录取标准

只要录取率不超25%,就能保障从业者的基本素质,其余问题用自由竞争的手段解决,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行业水平!

一边高标准要求考生,一边对无证从业者视若罔闻,只能让行业走入死胡洞

我是律师,我对司法考试提高录取率持赞成态度!只有更多的人学法用法,法治才有可能实现!没有法治,律师连狗屁都不如!

那种没上车吵车不停,上车后嫌挤吵不停车的“小人意见”应当不予理睬!

景运嘉文 发表于 2009-12-15 21:07:20

Re:强烈要求国知局坚持录取标准

t2d5w8 wrote:
只要录取率不超25%,就能保障从业者的基本素质,其余问题用自由竞争的手段解决,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行业水平!

一边高标准要求考生,一边对无证从业者视若罔闻,只能让行业走入死胡洞

我是律师,我对司法考试提高录取率持赞成态度!只有更多的人学法用法,法治才有可能实现!没有法治,律师连狗屁都不如!

那种没上车吵车不停,上车后嫌挤吵不停车的“小人意见”应当不予理睬!

呵呵,不知道你这个“录取率不超25%,就能保障从业者的基本素质”是怎么得来的。
其实,历史上,专利代理人考试的录取率比现在高多了。顶峰时期的专利代理人数量,也比现在六千人多。我们没有见到从业者的素质,因为自由竞争而更加提高,反而使得行业里鱼龙混杂,促使03年改制时,国知局不得不收回了很多人的工作证。

目前的录取方法,是摸索出来的。你们还是停止凭空想象吧。

frankieip 发表于 2009-12-15 21:36:38

Re:强烈要求国知局坚持录取标准

楼主是业内人士吗,现在的考试含金量有多高?有证就高薪?想当然吧!

t2d5w8 发表于 2009-12-15 21:47:54

Re:强烈要求国知局坚持录取标准

景运嘉文 wrote:

促使03年改制时,国知局不得不收回了很多人的工作证。


司法部也曾不得不收回了很多人的工作证,收回的都是没有律师资格、开后门进来的人的律师证,这可以否定自由竞争吗!

自由竞争的前提是公平!懂不?

目前的录取方法,是摸索出来的,还是摸钱出来的?谁人知晓!
前门紧缝,后门开洞,睁着眼睛装瞎子!为啥?留下权利寻租之道呗!

无能贪婪的地方与部门官员,他们以权谋私是行家里手,搞科学发展则多是白痴,这是当前大陆的政治生态。-----------吴敦义的中国统一观 (200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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