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利 发表于 2009-12-15 16:59:31

Re:强烈要求国知局坚持录取标准

zqzhxqq wrote:
做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有道理。
我的一个帮办申请案的小弟,目前处于无资格、无执业证状态,但很多客户就是相信他。

景运嘉文 发表于 2009-12-15 16:59:33

Re:强烈要求国知局坚持录取标准

贝利 wrote:
说起来,真不好意思。没执业证的就算是黑代理吧?(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未办执业证,期间代理工作也仅仅中断过半年。)

是的。
呵呵。
真正想成为代理人的,都很在乎证书的。
确实有不在乎证书的,那就是黑代理了。有没有证书,照样做。

贝利 发表于 2009-12-15 17:00:32

Re:强烈要求国知局坚持录取标准

景运嘉文 wrote:
真正想成为代理人的,都很在乎证书的。
确实有不在乎证书的,那就是黑代理了。有没有证书,照样做。

放心,我为正规代理机构工作。

景运嘉文 发表于 2009-12-15 17:00:48

Re:强烈要求国知局坚持录取标准

贝利 wrote:
有道理。
我的一个帮办申请案的小弟,目前处于无资格、无执业证状态,但很多客户就是相信他。

如果客户知道,这一行需要资格证,而他没有,客户还信任他吗?不见得吧?
呵呵。

景运嘉文 发表于 2009-12-15 17:02:22

Re:强烈要求国知局坚持录取标准

景运嘉文 wrote:

贝利 发表于 2009-12-15 17:03:20

Re:强烈要求国知局坚持录取标准

回答楼上:客户知道,而且这些客户中有的客户有自己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甚至有一家拥有一名有资格证(2006的)的专职。

景运嘉文 发表于 2009-12-15 17:05:33

Re:强烈要求国知局坚持录取标准

贝利 wrote:
回答楼上:客户知道,而且这些客户中有的客户有自己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甚至有一家拥有一名有资格证(2006的)的专职。

那太好了,你们接客户的案子,然后私底下给客户的职员做。
这就是。。。。。。
不说了。
我们行业的黑暗现象,大家有目共睹。

贝利 发表于 2009-12-15 17:08:22

Re:强烈要求国知局坚持录取标准

景运嘉文 wrote:
那太好了,你们接客户的案子,然后私底下给客户的职员做。
这就是。。。。。。
不说了。
我们行业的黑暗现象,大家有目共睹。

你很有想象力。但事实非你所想。别以为有资格证就能做事,也不要认为没办完整执业手续就不能成为一个好的代理人。在我们这一行,很多高人是不从业的。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如果你“景运嘉文”能理解这个古训,那就谦虚、再谦虚,宽容、再宽容。

贝利 发表于 2009-12-15 17:13:51

Re:强烈要求国知局坚持录取标准

另外,还要跟“景运嘉文”说一说,从你的发言,大致能看出你有很强的危机感。危机感主要来源于“不自信”,而“不自信”的根源在于缺乏足够的底蕴。
其实,大可不必,每个从业人员如果象zqzhxqq 说的“做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并以此要求自己,想让客户不信任都难。

景运嘉文 发表于 2009-12-15 17:19:35

Re:强烈要求国知局坚持录取标准

贝利 wrote:
你很有想象力。但事实非你所想。别以为有资格证就能做事,也不要认为没办完整执业手续就不能成为一个好的代理人。在我们这一行,很多高人是不从业的。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如果你“景运嘉文”能理解这个古训,那就谦虚、再谦虚,宽容、再宽容。

还轮不到我说宽容,我又不是惩戒委员会的。
看来你也是高人,都不兴办执业证,就在做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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