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xb549 发表于 2009-12-10 05:19:10

Re:也来说说我的2009年考试

楼主所言极是,不过单一性这个陷阱我想应该扣分不多,如果你能把权利要求写好,但只这一个中招完全可以过了。我是在代理资格上面中的招,不过极大的遗憾是第二部分的权写的不好

too_late 发表于 2009-12-10 17:32:21

Re:也来说说我的2009年考试

maychan wrote:
我们的说不可以加纸,老师也没说贴条形码有方向啊。那如果贴反了是不是就没分了。


不会的,条形码没有方向。我们考场还是那个问能不能撕草稿纸的哥们,在乱哄哄的时侯说了一句,条形码没有方向,能扫描就可以了(大意是这样,我不是电学的,说的可能不准确),倒是让大家定了心。

too_late 发表于 2009-12-10 17:42:45

Re:也来说说我的2009年考试

zxb549 wrote:
楼主所言极是,不过单一性这个陷阱我想应该扣分不多,如果你能把权利要求写好,但只这一个中招完全可以过了。我是在代理资格上面中的招,不过极大的遗憾是第二部分的权写的不好


代理资格中招比较能理解,因为高度紧张中,谁会想到去看著录项目那些边边角角(但07年的无效好象已经有类似的陷阱,从著录项目中看到有的对比文件是抵触申请等等)。我恨自己,是因为“单一性不是无效的理由”这个错误不应该犯,扣分多少倒是其次了。

另外,我第二部分写的也不好,还剩1个小时,没办法去仔细研究分析,答题纸还剩半个B3多点儿,心想,反正写多了也写不下,所以我写的也很仓促简单。我后来自己反省,是否一上来就写第二部分会不会更好些,但是我自己又排除了这个可能,因为答题纸就这么多,你第二部分写在哪里呢?给第一部分留多了,第二部分不够;给第一部分留少了,到时候第一部分写不下也不行。还是按顺序写。一句话,答题纸还是蛮限制人的。

当然这些都是我们作为考生的想法, 还是等答案和分数出来吧,一切都尘埃落定。

too_late 发表于 2009-12-10 17:53:53

Re:也来说说我的2009年考试

small_fat_bear wrote:
实务考的是能力,不会以附图标记做陷阱吧,所谓的陷阱是知识点


按专代考试的风格,一切皆有可能。附图标记可以更正了,然后在陈述里表述一句“更正了形式错误”,更别说平时实务中类似的情况很普遍,完全可以设一个考点的。

qgwei777 发表于 2009-12-10 17:58:54

Re:也来说说我的2009年考试

我觉得楼主的想法有点变态,恕我直言。
人家监考老师来提醒你,你凭什么觉得烦?
那也是有监考要求的,人家也是为了你好吧。

too_late 发表于 2009-12-10 18:09:02

Re:也来说说我的2009年考试

qgwei777 wrote:
我觉得楼主的想法有点变态,恕我直言。
人家监考老师来提醒你,你凭什么觉得烦?
那也是有监考要求的,人家也是为了你好吧。


欢迎不同意见。

在我看来,真的时间不够的考生,老师也就不去烦他了,就象我这种剩点时间的,他就过来指手划脚。我压根不是那种提前做完就很高调很轻松面露得意的人,相反,我更紧张的利用每一分钟,如果是一个有经验的老师/人,看见别人高度紧张和集中的时侯,你会去打扰他吗?另外,监考要求黑板一早写出来了标准涂法,可以在最后10-5分钟统一提醒大家,而不是见一个做完就过去说吧。

如果我做完了,悠闲四顾,甚至动静很大,老师可以过来善意的提醒你充分利用考试时间,以使答题更完善这是完全合理的。

当然,让监考老师视情况而定,对老师们要求也许太高吧。但是既然是老师应该都是学过心理学的,监考应该也是家常便饭的事情。

sass 发表于 2009-12-10 18:59:40

Re:也来说说我的2009年考试

复习的还是不到位,所以会觉得时间紧张,单一性没有想到,阅读试题的用时太久,撰写申请实务题时间不够,发蒙的状态下独立权利要求缺少“止鼾装置”必要技术特征。来年再战

xzlily 发表于 2009-12-11 01:17:50

Re:也来说说我的2009年考试

看完楼上的讨论,对卷三更加不抱希望了

griet 发表于 2009-12-11 05:09:35

Re:也来说说我的2009年考试

条码应该有方向的
但我觉得贴反了应该也不会影响吧
机器扫不了
最多用人工扫进去

liyaliyaluo 发表于 2009-12-16 17:38:41

Re:也来说说我的2009年考试

关于那个附图标记我也看出来了的,但是后来有负责考务的老师过来纠正了,说那是印刷错误呢!
那我在修改权利要求后没有指出这个错误,会扣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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