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mhunter 发表于 2009-12-9 04:42:12

Re:关于200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试卷及参考答案征求意见的通知

71、刘某委托王某对乙烯生产方法进行了改进,二人未对该改进方法申请专利的权利作出约定。王某就改进的乙烯生产方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专利申请并被授予专利权。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由于王某是受刘某委托而对乙烯的生产方法进行改进,因此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当属于刘某
B.刘某未经王某许可而使用该改进方法生产和销售乙烯产品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专利权
C.赵某经刘某许可使用该方法生产和销售乙烯产品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专利权
D.孙某依照传统方法生产乙烯产品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专利权

71 题答案B错误,不应当选。

因为不符合合同法的如下规定:

第三百三十九条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 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根据合同法的上述规定,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所取得的专利,因而其实施行为必然不侵犯所述专利权。

feixue9186 发表于 2009-12-9 04:44:29

Re:关于200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试卷及参考答案征求意见的通知

songlg83 wrote:
要是这么考虑的话,A 也不对!主动撤回后 一年内还可以要求优先权呢,D 选项就是最好的证据。

同意!我是看了D就把本来选的A划掉了 呜呜呜

red_xia 发表于 2009-12-9 04:44:33

Re:关于200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试卷及参考答案征求意见的通知

34、王某在中国提出了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并在自申请日起的第九个月时就相同主题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其他几个成员国分别提出了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王某在其他成员国提出的专利申请,能够以在中国提出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为基础享有优先权
B.王某在其他成员国提出的实用新型申请,能够以在中国提出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为基础享有优先权
C.王某在其他成员国提出的外观设计申请,能够以在中国提出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为基础享有优先权
D.如果王某在中国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被驳回,则其在其他成员国的申请均不能以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为基础享有优先权

专利局给出的答案为AB, 我认为C也对,巴黎公约第四条 E--(1) 在根据实用新型申请的优先权而在一个国家提出外观设计申请的情况,优先权的期间应与对外观设计规定的优先权期间一样。即实用新型可以作为外观的优先权基础

demhunter 发表于 2009-12-9 04:54:45

Re:关于200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试卷及参考答案征求意见的通知

demhunter wrote:
71、刘某委托王某对乙烯生产方法进行了改进,二人未对该改进方法申请专利的权利作出约定。王某就改进的乙烯生产方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专利申请并被授予专利权。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由于王某是受刘某委托而对乙烯的生产方法进行改进,因此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当属于刘某
B.刘某未经王某许可而使用该改进方法生产和销售乙烯产品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专利权
C.赵某经刘某许可使用该方法生产和销售乙烯产品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专利权
D.孙某依照传统方法生产乙烯产品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专利权

71 题答案B错误,不应当选。

因为不符合合同法的如下规定:

第三百三十九条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 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根据合同法的上述规定,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所取得的专利,因而其实施行为必然不侵犯所述专利权。


法条原文:

  第三百三十九条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法条文意解释:

  本条是对履行委托开发合同完成的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的规定。

  委托开发的技术成果的取得,一方面是由于委托方提供了研究开发经费和大量技术资料等物资条件;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研究开发方付出了大量的创造性的脑力劳动实现的,因此委托方和研究开发方都对此做出了贡献,都应该对此成果分享权利。当然,值得注意的是,本条分享和约定的只是财产性权利,对于精神性权利,如署名权,归研究开发方。

  法律规定当事人无约定时,将申请专利的权利赋予了研究开发方,因为技术成果的获得是通过开发人员的创造性劳动实现的,没有现成的规范和工艺可循。这点也与知识产权法保护创造者的权利的立法精神相一致。但是根据公平原则,也要照顾委托方分享技术成果的权利,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所以本条规定,订立合同时没有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归研究开发方时,委托方享有以下权利:(1)研究开放方取得专利权的,委托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该项许可不能撤销,也不能像许可使用合同定有期限。(2)研究开发方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可以优先受让该专利申请权。专利申请权转让是指转让方将其就特定的发明创造的申请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作为对价。优先受让是指在同等条件下,委托方比其他人可以优先获得该专利申请权。(3)委托方在发明创造没有获得批准前,也可以对该发明创造享有实施权,但是应该履行保密义务。

  当然,委托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这时合同自由原则的体现。

洛飞 发表于 2009-12-9 04:55:25

Re:关于200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试卷及参考答案征求意见的通知

demhunter wrote:
71、刘某委托王某对乙烯生产方法进行了改进,二人未对该改进方法申请专利的权利作出约定。王某就改进的乙烯生产方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专利申请并被授予专利权。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由于王某是受刘某委托而对乙烯的生产方法进行改进,因此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当属于刘某
B.刘某未经王某许可而使用该改进方法生产和销售乙烯产品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专利权
C.赵某经刘某许可使用该方法生产和销售乙烯产品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专利权
D.孙某依照传统方法生产乙烯产品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专利权

71 题答案B错误,不应当选。

因为不符合合同法的如下规定:

第三百三十九条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 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根据合同法的上述规定,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所取得的专利,因而其实施行为必然不侵犯所述专利权。

  许可与免费使用或许是不同的,不过我不大想得明白,以这个做为考点其意义何在?希望有法律界的朋友解释一下,其中的差别到底有多大,实践中又是如何操作?

demhunter 发表于 2009-12-9 05:04:43

Re:关于200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试卷及参考答案征求意见的通知

请看看 第三百三十九条的法条解释

本条是对履行委托开发合同完成的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的规定。

 
委托开发的技术成果的取得,一方面是由于委托方提供了研究开发经费和大量技术资料等物资条件;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研究开发方付出了大量的创造性的脑力劳动实现的,因此委托方和研究开发方都对此做出了贡献,都应该对此成果分享权利。当然,值得注意的是,本条分享和约定的只是财产性权利,对于精神性权利,如署名权,归研究开发方。

  法律规定当事人无约定时,将申请专利的权利赋予了研究开发方,因为技术成果的获得是通过开发人员的创造性劳动实现的,没有现成的规范和工艺可循。这点也与知识产权法保护创造者的权利的立法精神相一致。但是根据公平原则,也要照顾委托方分享技术成果的权利,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所以本条规定,订立合同时没有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归研究开发方时,委托方享有以下权利:(1)研究开放方取得专利权的,委托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该项许可不能撤销,也不能像许可使用合同定有期限。(2)研究开发方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可以优先受让该专利申请权。专利申请权转让是指转让方将其就特定的发明创造的申请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作为对价。优先受让是指在同等条件下,委托方比其他人可以优先获得该专利申请权。(3)委托方在发明创造没有获得批准前,也可以对该发明创造享有实施权,但是应该履行保密义务。

  当然,委托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这时合同自由原则的体现。

demhunter 发表于 2009-12-9 05:09:26

Re:关于200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试卷及参考答案征求意见的通知

“由于委托方提供了研究开发经费和大量技术资料等物资条件;”

三百三十九条 的规定体现了公平原则。

还有,如果只能是“实施免费”,但是实施还必须得到专利权人许可的话,这个“免费”还有意义吗?专利权人直接不许可得了。

anty0 发表于 2009-12-9 06:11:25

Re:关于200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试卷及参考答案征求意见的通知

谢谢 马上去看

知识产权工作者 发表于 2009-12-9 18:18:03

Re:关于200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试卷及参考答案征求意见的通知

songlg83 wrote:
国知局的都是猪

好像66题   实用新型授权还他妈的交公告印刷费 ????

66、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9年4月10日向申请人吴某发出了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由于吴某搬家未能及时变更通信地址,两份通知书被退回。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9年6月5日对两份通知书进行公告送达。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B.吴某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

同学,好像骂错人了噢,实用新型当然要交公告印刷费,只是不交公布印刷费而已。

popo8511 发表于 2009-12-9 18:42:33

Re:关于200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试卷及参考答案征求意见的通知

16题: 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在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时年龄不超过65周岁,也就是说65周岁可以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题目当中的D选项“D.年满65周岁的专利代理人,不能作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发起设立新专利代理机构。”年满65周岁的含义也包括65周岁,也可以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并不能完全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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