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提供《同日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声明》的后果?
昨天有人问这个声明的目的是什么?如果不提供会有什么后果?-----------我的看法是,如果不提供,根据第九条,后一项申请是发明就可能直接被驳回,如果是实用新型由于没有实质审查就可能授权。以后人家可以拿第九条来无效就是了。
Re:不提供《同日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声明》的后果?
这样的话,是否意味者,只要是一项发明,就必须同日申请?但是如何理解第九条中的同样呢?如果发明专利经过审查,实际的权利请求已经和申请的时候不一样了,还会被视为是同样的发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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