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涞水 发表于 2009-12-7 23:45:58

Re:(09必考)在先的外观专利会否破坏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

真让你压对了!

你是那部分的?以后跟你混

自涞水 发表于 2009-12-7 23:47:12

Re:(09必考)在先的外观专利会否破坏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

真让你压对了!

你是那部分的?以后跟你混

fevernova 发表于 2009-12-8 00:39:00

Re:(09必考)在先的外观专利会否破坏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

不能动不动就说漏题了,论坛这么多帖子,有与考点重合的很正常吧。

LZ只是中奖了,而且还不是大奖。如果LZ中了好几个大奖,怀疑一下才算合理。

不过考试时,这个问题确实没理顺,把同样的发明创造、现有技术、抵触申请搅在一起答了。

现在想想,分开对待比较合理,如果一个是外观申请,另一个是发明或实用新型,两者不是法9条所说的同样的发明创造,不适用法9条。要用在先的申请对在后的申请进行评价,适用法22条即可。

前面有帖子说,巴黎公约允许外观申请要求实用新型(没说发明,但如果有实用新型也应该有发明才对)的优先权,我没有核实,主观认为有可能,因为外观申请就是通过图示披露的,如果有这种情况,实用新型申请也应该能够作为外观申请的同样的发明创造才对,相应地也应该能够构成抵触申请(新法里外观也有抵触申请了,但只是外观抵触外观);反过来可能不行,因为外观要披露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方案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小的,即使有这种情况,都授权,按照类似于从属专利的方式就能解决。

以上有待核实。

jennyde 发表于 2009-12-8 00:44:33

Re:(09必考)在先的外观专利会否破坏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

只要是公开的,哪怕是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的一本小学课本写到了类似的枕头,甚至是幼儿园的美术教材里画出并描述了这样的枕头,都是现有技术!

清楚了吗???

阿弥陀佛!楼主啊,水尚浅啊!

jennyde 发表于 2009-12-8 00:48:43

Re:(09必考)在先的外观专利会否破坏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

楼上的 饿死对立法
还需努力啊!
你道路还长……

景运嘉文 发表于 2009-12-8 00:52:30

Re:(本次必考)在先的外观专利会否破坏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

nogiveup wrote:
如果甲申请构成了现有技术,则会影响乙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但如果是在乙申请申请日前申请而申请日(含)后公开,则不构成甲的抵触申请,不能评价甲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因为法二十二条第二款关于抵触申请的定义是: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
说到这里感觉法条的不严谨,法二十二条第二款对于现有技术的定义是: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看这意思现有技术也必须是发明或实用新型才构成,审查指南偷梁换柱给换成了“技术”二字。
终于知道代理人考试为什么这么难了,因为法规本身不严谨,指南偷偷修改法条,而且自己也存在矛盾,考试时候吧标准还不一致,一会儿这样是对的,一会儿这样是错的,出的题经不起推敲,能考过去的人运气得好成啥样啊。

个人见解,哈哈哈哈,冒犯勿怪。

同意你的见解,非常正确。

demhunter 发表于 2009-12-8 00:58:25

Re:(09必考)在先的外观专利会否破坏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

要看情况了,
实用新型还保护构造,构造分为外部构造和内部构造。

外部构造,如果外观公开了,就是现有技术了。

内部构造不一样,光外观一样,就不是现有技术。

fevernova 发表于 2009-12-8 00:59:19

Re:(09必考)在先的外观专利会否破坏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

fevernova wrote:
不能动不动就说漏题了,论坛这么多帖子,有与考点重合的很正常吧。

LZ只是中奖了,而且还不是大奖。如果LZ中了好几个大奖,怀疑一下才算合理。

不过考试时,这个问题确实没理顺,把同样的发明创造、现有技术、抵触申请搅在一起答了。

现在想想,分开对待比较合理,如果一个是外观申请,另一个是发明或实用新型,两者不是法9条所说的同样的发明创造,不适用法9条。要用在先的申请对在后的申请进行评价,适用法22条即可。

前面有帖子说,巴黎公约允许外观申请要求实用新型(没说发明,但如果有实用新型也应该有发明才对)的优先权,我没有核实,主观认为有可能,因为外观申请就是通过图示披露的,如果有这种情况,实用新型申请也应该能够作为外观申请的同样的发明创造才对,相应地也应该能够构成抵触申请(新法里外观也有抵触申请了,但只是外观抵触外观);反过来可能不行,因为外观要披露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方案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小的,即使有这种情况,都授权,按照类似于从属专利的方式就能解决。

以上有待核实。


核实了巴黎公约,外观可以要求实用新型优先权的条款。其它问题有待讨论

http://www.wipo.int/treaties/en/ip/paris/trtdocs_wo020.html

Article 4 E.

    (1) Where an industrial design is filed in a country by virtue of a right of priority based on the filing of a utility model, the period of priority shall be the same as that fixed for industrial designs.

景运嘉文 发表于 2009-12-8 01:22:29

Re:(09必考)在先的外观专利会否破坏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

我在考虑,要不要向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举报。
哎呀,万一不是漏题,我不是诬陷楼主了么?

binglou 发表于 2009-12-8 02:31:12

Re:(09必考)在先的外观专利会否破坏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

饿死对立法 wrote:
只要是公开的,哪怕是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的一本小学课本写到了类似的枕头,甚至是幼儿园的美术教材里画出并描述了这样的枕头,都是现有技术!

终于看到这个答案了,哈哈,认同。

任何形式的公知信息,都可能作为现有技术破坏其后的申请。
只要满足:
本领域技术人员看到甲的设计就理解了其工作原理,
对其来说就已经知道了其足够多的技术特征,该特征覆盖了乙的发明的全部权力要求,
那么就破坏了乙的新颖性,--无论现有技术是什么形式的;
如果,本领域技术人员看到甲的设计就理解了其工作原理,对其来说就已经知道了其足够多的技术特征,即便不足以覆盖乙的发明的权力要求,但用非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覆盖,那么就破坏乙的创造性;
作为对比文件,其形式不能完全克制其内容的发挥;
外观申请的目的虽然是“外观”,但不妨碍其发挥一部分的其他方面的作用。
相信每一个人都有这样的概念:仅是看图,就可以明白一个事物(比方说发明)的思想了。

从申请流程来讲,世界上的技术分三种:
1 发明人等人肚子里面的技术(秘密),
2 发明人申请了公开前的技术,
3 公开了的申请和其他技术。

1是发明人的秘密,
2是专利局的秘密,
3是地球人的秘密。

对中国人来说,2又分两种,a)别人的中国新型和发明申请,b)其他;
如果甲在先的申请在乙的申请日当天属于2a这种类型,那么甲申请是乙申请的“抵触申请”;

对一个中国申请来说,如果讨论一个包含同样技术内容的信息的破坏性时,
3可以破坏它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2a可以破坏它的新颖性;
2b和1什么都破坏不了

--不知这算不算法的漏洞,我一直对“抵触申请”这个概念很纠结。
不仅增加操作的复杂性,还降低了发明创造的水准。
而且国际上很多国家都有“抵触申请”的概念,比如美国的102e。
不知道有一天会不会象“相对新颖性”一样,退出中国专利历史的舞台,
比方说干脆让抵触申请(把外观也纳入)跟现有技术具有同样的破坏力,撞了车的申请人自己承担检索不到的责任,也算公平。

抵触申请对创造性没有破坏力,给专利制度开了一个漏洞:
如果有人剽窃公开前的专利申请的技术,那么只要简单作点修改,满足那个容易得多的新颖性,
就可以对抗其创造性的缺失,从而获得专利,
然后以实施上对在先专利的需求为由,来申请对在先专利的强制许可。
从而损害在先申请人的利益。
这无疑给在先发明人在公开前的申请、代理、实验、科研带来更严格的保密需求和泄密风险。

1楼题干里面的情况,只可能属于2 b 或3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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