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命的专代 发表于 2009-11-7 00:14:19

关于香港澳门台湾个人向中国申请专利的委托理解

审查指南上说应当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没说是涉外的还是指定的还是一般的国内代理机构。杨立老师的书解释说是指定的涉外代理机构。不知到底是哪个

pitney 发表于 2009-11-7 00:29:54

Re:关于香港澳门台湾个人向中国申请专利的委托理解

应该是一般的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杨立老师的书我没看,如果是解释为指定的代理机构,那么他的解释是错误的。理由是:指南对港澳台的专利申请人区分了”企业或其他组织“与”个人“做了不同的规定,分三个自然段:(1)”企业或其他组织”应当委托“国知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2)个人应当委托”专利代理机构“,”(3)个人与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共同“,应当委托”国知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如果个人也必须委托”国知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那么就没有必要分三段了。只要规定港澳台地区的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分别或者共同申请时都必须委托国知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就足够了。分三段,正是要强调个人与企业或其他组织的不同,个人只要是一般的专利代理机构就可以了;以及强调个人与企业或其他组织共同申请时要按照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要求委托国知局指定的,而不是一般的代理机构。

从指南上得出的正确信息是港澳台的申请者必须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不能自己直接申请,而其中的个人只要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就可以了,企业或其他组织必须委托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个人与企业或其他组织共同申请时也要委托指定的。

sun3082 发表于 2009-11-7 00:58:23

Re:关于香港澳门台湾个人向中国申请专利的委托理解

好像港澳的个人可以1)自己委托指定的代理机构;2)通过内地亲友委托国内专利代理机构;
台湾的个人可以委托国内的专代;
港澳台的法人都必须委托指定的专代机构

yuansenbopai 发表于 2009-11-7 01:19:25

Re:关于香港澳门台湾个人向中国申请专利的委托理解

不是已经取消涉外一说了么

不信命的专代 发表于 2009-11-7 17:10:27

Re:关于香港澳门台湾个人向中国申请专利的委托理解

我同意二楼的说法,应该是这样理解的,杨立老师的解释有误,应以书为准,谢谢啊

pitney 发表于 2009-11-7 20:12:35

Re:关于香港澳门台湾个人向中国申请专利的委托理解

看看《关于港澳地区专利申请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香港回归后中国内地和香港专利申请若干问题的说明》《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规定》《关于台胞申请专利手续中若干问题的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就更清楚,更准确了。对港澳台的申请人是交外币还是人民币都有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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