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一般的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杨立老师的书我没看,如果是解释为指定的代理机构,那么他的解释是错误的。理由是:指南对港澳台的专利申请人区分了”企业或其他组织“与”个人“做了不同的规定,分三个自然段:(1)”企业或其他组织”应当委托“国知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2)个人应当委托”专利代理机构“,”(3)个人与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共同“,应当委托”国知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如果个人也必须委托”国知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那么就没有必要分三段了。只要规定港澳台地区的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分别或者共同申请时都必须委托国知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就足够了。分三段,正是要强调个人与企业或其他组织的不同,个人只要是一般的专利代理机构就可以了;以及强调个人与企业或其他组织共同申请时要按照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要求委托国知局指定的,而不是一般的代理机构。
从指南上得出的正确信息是港澳台的申请者必须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不能自己直接申请,而其中的个人只要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就可以了,企业或其他组织必须委托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个人与企业或其他组织共同申请时也要委托指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