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yishenghua 发表于 2009-5-18 00:29:49

Re:关于修改的范围——急求答案与原因。谢谢各位

不允许。50度涉及了保护范围的端值,不仅仅需要50度在说明书中笼统地记载过,更需要有具体的实施例支持。 否则,审查员就会对50度能否实施产生怀疑!

hxiaoyou 发表于 2009-5-20 00:59:30

Re:关于修改的范围——急求答案与原因。谢谢各位

意见不一,有些困惑

caoyaoyan 发表于 2009-5-20 17:17:59

Re:关于修改的范围——急求答案与原因。谢谢各位

允许。
新细则第五十二条 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也即所谓的“请求原则”。

将“35-75”改为“50-75”是进一步缩小了保护的范围,也就相应地提高了新颖性和创造性,为顺利通过审查增加砝码。但是在具体实施例里面最好能够体现你所保护的温度范围。

这个答案已经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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