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ghaoze2008 发表于 2009-3-27 22:21:25

Re:积分活动十二 专利实务经验集

在写专利申请书时我认为权利要求书最重要 当然也是最难写的啦   希望真正的专利高手写下自己的学习心得与大家分享   为更多的即将从事这行业 或已经从事这行的人学到东西

ken_yang 发表于 2009-3-27 22:57:01

Re:积分活动十二 专利实务经验集

写了一些自己08实务部分惨痛教训想赚分,没想到......

长铗 发表于 2009-3-30 18:32:22

Re:积分活动十二 专利实务经验集

进入专利这个行业已经3年了,其间,代理所做了1年多,又在企业做了1年多的专利管理,对专利的撰写有了一点儿感悟,也拿出来晒晒。
最初的时候,写申请先写说明书,这是老师的要求,这样的好处在于:一是可以全面把握技术方案,二是在说明书的撰写过程中可以方便的进行方案的扩展上位,权利要求的布局也就随之而出了。缺点在于:没有提纲一样,容易把技术方案描述的没有重点。
逐渐的,开始尝试先写权利要求,后写说明书。这样的好处在于:可以先提纲挈领的把握技术方案全局,而且,可以比较早的确定一些名词,免了后期的全文替换,也避免的全文用词不统一的低级错误。可是,缺点也有一些,那就是:技术方案会有所变化,相应的权利要求也要变化,改动很大。
再后来,写的案子多了,就根据交底书脑子里对技术方案先有了基本的框架,然后动手写权利要求的大概提纲,之后写说明书,最后再精心琢磨权利要求,呵呵,这样以来,确是不用做无用功了,但是手头的案子多了,容易混淆,经常写跑题,呵呵,看来还需要好好努力呀。
晒出自己的这一点儿经验教训,与各位共勉。

小红花121878979 发表于 2009-3-31 17:43:50

Re:积分活动十二 专利实务经验集

我这谈不上 是什么经验 ,说体会更恰当一些。我进入一个专利代理公司实习有两个月了,差不多是在做意见陈述,大部分是一通,也有二通,也碰到过一个复审的 ,大致情况如此。
   我就说一下意见答复的体会吧,举例说明如下:
   前几天碰到过一个关于制作#####面的申请文件,包括4个权利要求,其中两个独权,两个从权,1、4是独权,2、3是1的从权。审查员具体说明了权利要求1是一个封闭式的独权,权利要求2、3作为从权却是开放式的。(权利要求1保护的是一种#####面,权利要求4保护的是一种制作#####面的方法)。审查员同时指出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4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并给出了两份对比文件,两份对比文件中都有保护¥¥¥¥面的权利要求,但是没有关于制作此种面的方法,仅仅保护了¥¥¥¥面。
    我一开始的思路:一直在思考“开放式的权利要求”,“封闭式的权利要求”之类的,甚至觉得解决了这个问题就能把问题解决。
   最后,我和带我的老师进行了沟通交流这个意见通知,老师说审查员的意思是这个权利要求4授权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是权利要求1、2、3可能就不能授权了。(和对比文件相比,确实是对比文件1结合对比文件2能得出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老师最后说:“权利要求1、2、3我们尽力争取,重点是解释权利要求4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托的问题”。
   通过这个OA,我觉得揣摩审查员的意图,全局看OA,比详细的纠结审查员的每一句话更能解决问题。

玉竹 发表于 2009-3-31 22:18:06

Re:积分活动十二 专利实务经验集

也说说我的一点经验吧。
   前几天领导找我谈话,同时拿我写的第一篇申请做评论,说逻辑性很强,具备作为代理人的潜质(刚入行两个月,去年考代理人考试,没过),呵呵,得到领导的肯定,还是蛮开心的。但是同时也指出权利要求书中的一个缺陷,把一个工艺方法放在了从权中,很显然,对于结构类的新型这是不可取的,可是当时写的时候没有想到,估计要收到补正通知书了。另外,通过两个月的撰写,结合带我的师傅给我的指导,我总结出:1.权利要求的逻辑性很重要。2.发明内容部分一定要公开充分,尤其是发明专利的申请,更要注意与技术方案相关的细节,对每个技术特征都能在说明书中找到根据。
   一直看这个帖子,今天终于可以说出些东西了。继续学习!

marry 发表于 2009-4-1 17:23:52

Re:积分活动十二 专利实务经验集

我是一个新手,老板要我写了一份专利当练习,老板看了后说:说明书部分写得还可以,但权利要求写得不符合要求。主要是要弄清楚“和”和“或”两个字的区别。我想这应该是一个新入行的代理人经常犯的错误,所以希望各位没有写过专利的朋友不要犯和我一样的错误。

youyou2009 发表于 2009-4-3 01:24:47

Re:积分活动十二 专利实务经验集

我从06年底开始关注专利代理人这个行业,至今也有两年多了。最初一年多在企业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期间写过几件专利,但是那时候专利法看的少,对审查指南更是没有深入研究,只是依葫芦化瓢的撰写,以为撰写很简单。但后来参加了专利代理人考试,随后进了专利事务所,有了专业人士的指导,撰写技能和专利法律知识逐渐有所提高,才明白专利究竟是怎么回事。
      在企业的时候,企业是成长中的高新技术企业,领导和技术人员都不了解专利,虽然都知道了专利保护的重要性,但是都不指导究竟该怎么实施,对于专利法律知识的了解更是少,所谓的知识产权战略喊了一年多都没个实际的结果。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经历让我深感目前国内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难,不重视,不理解,不专业。
      为了学习更专业的专利知识,最后还是选择进入了事务所,这也让我从另一个角度认识了专利工作。目前正在努力提高撰写水平,同时学习多方面的专利知识。关于撰写,我想最重要的就是提炼发明点,要能很快抓住发明点,同时要把审查指南的撰写要求牢记于心。
      总的来讲,目前我最大的体会就是,要想做一个好的专利人,无论是企业还是事务所,专业是必须的,同时要有很好的职业素养。
      最后感谢博派论坛在我学习过程中所提供的帮助,祝愿再战今年专利代理人考试的考友们好运!

代写专利文书 发表于 2009-4-4 19:14:52

Re:积分活动十二 专利实务经验集

谈谈自己的看法:
      权利要求中的内容有时候不能太细,如果写得太细反而不利于保护自己的产权,下面举个十分简单的例子予以说明。比如:底座和侧板之间的固定问题,有以下两种写法:
      一、过细的写法:
      1、......底座和侧板之间通过4颗螺钉固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属的......,其特征是:4颗螺钉为圆柱头内六角螺钉;
      3、根据权利要求1所属的......,其特征是:4颗螺钉在一条直线上,且等距离排列。
      二、笼统的写法:
      ......底座和侧板之间通过若干颗螺钉固定。

      在以上两种写法当中,第一种写得太细,第二种写的比较笼统,我个人感觉,第二种写法要比第一种写法效果好,因为:
       1、按照第一种写法,你就把螺钉的数量、类型及位置等给限制死了,如果别人不使用4颗螺钉,而使用6颗或者8颗螺钉,那么是否还在你的保护范围之内呢? 2、如果别人不使用圆柱头内六角螺钉,而使用的是十字槽螺钉,那么是否还在你的保护范围之内呢?3、如果别人使用的螺钉不在一条直线上,也没有等距离排列,那么是否还在你的保护范围之内呢?
       因此我感觉写得太细反而对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利!
       如果按照第二种笼统的写法,我们就可以认为,无论你使用哪一种类型的螺钉,无论你使用了多少颗,也无论你螺钉的排列方式如何,都在我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人倾向于第二种写法。
       但是,在有些时候,数量、位置和排列对技术性能会产生重要影响,比如高频线路板布线设计中,弱信号输入线必须远离高频干扰源,元器件的排列位置对线路板的工作稳定性产生致命影响,是在实验的基础上确定的,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采用过细的写法。
       当然了,本文所列举的是十分简单的例子,在实际应用中固定用的螺钉在多数情况下是不需要在文件中体现出来的。

博派行者 发表于 2009-4-8 17:17:23

Re:积分活动十二 专利实务经验集

在企业做专利,申请是委托事务所处理的。
在充当研发人员和代理人之间的窗口时,个人体会一个很重要的能力是能够把代理人的专利意见转换为研发人员能听懂的话,把研发人员的技术向代理人解释清楚。

sammi_wb 发表于 2009-4-18 23:25:02

Re:积分活动十二 专利实务经验集

Re:积分活动十二 专利实务经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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