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关于优先权的,请教高人

2007-8-8 19:44
26583
提出后一申请时,在先申请的主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
   (一)已经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的;
   (二)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
   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自后一申请提出之日起即视为撤回。

要求优先权的,在后申请应当在优先权期限内提出,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优先权期为12个月,在后申请最迟在在先申请12个月内提出,这么短的时间内,在先申请怎么可能已经被授予专利权呢?
还有,授予优先权是不是在提出书面声明的时候审核通过就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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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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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gyling  新手上路 | 2007-8-8 19:58:23

Re:关于优先权的,请教高人

加快审查就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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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s0  认证会员 | 2007-8-8 20:07:11

Re:关于优先权的,请教高人

wujuan010 wrote:
。。。。要求优先权的,在后申请应当在优先权期限内提出,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优先权期为12个月,在后申请最迟在在先申请12个月内提出,这么短的时间内,在先申请怎么可能已经被授予专利权呢?
完全可以,例如实用新型在12个月内发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很正常。甚至要求提前公开的发明通过实审。
wujuan010  注册会员 | 2007-8-8 21:39:16

Re:关于优先权的,请教高人

哦,知道了,主要是听了培训老师的一句话"一件案子从申请到授权一般需要两年到三年时间"呵呵,傻了,应该是"发明专利申请到授权一般需要两年到三年时间",外观和实用新型就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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