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真题] 请教关于2006年卷二第43题!

2007-8-7 23:11
43027
43、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A.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相同的标志
B.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近似的标志
C.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标志
D.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
上面这题论坛上面给的参考答案是ABC, 这个好理解, 在商标法中明确规定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但答案D 我认为也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商标本就是为了将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 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一个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应该也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所以我认为答案是ABCD, 不知大家怎么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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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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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2  高级会员 | 2007-8-7 23:17:42

Re:请教关于2006年卷二第43题!

“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可以作为商标使用,但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商标法中有详细规定,第几条我就不说了,自己找,“作为商标使用”与“作为商标注册”是2个不同概念。
这个我1开始也没注意,后来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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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雪  版主 | 2007-8-8 00:16:19

Re:请教关于2006年卷二第43题!

  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loverworm  专利代理人 | 2007-8-8 02:10:48

Re:请教关于2006年卷二第43题!

学习了
grandtang  新手上路 | 2007-8-8 07:13:22

Re:请教关于2006年卷二第43题!

d也应该选,请见商标法第九条规定,另见韩赤风主编的《知识产权法》,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20页;宁立志主编的《知识产权法》,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14页等著作。都是根据商标法的规定阐述的。
grandtang  新手上路 | 2007-8-8 07:21:42

Re:请教关于2006年卷二第43题!

刚才看到有人认为d不应该选,是使用而不是注册,根据商标法第十、十一条,其意见正确。不过该题出得有点儿细而偏了。
佘慧玲  注册会员 | 2007-8-8 23:31:24

Re:请教关于2006年卷二第43题!

学习了[s:2]
我是猪  新手上路 | 2007-8-10 00:24:07

Re:请教关于2006年卷二第43题!

请楼主分清注册商标和商标的区别,商标的条件比注册商标要低,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并不一定能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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