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威尔曼药业日前高调宣布终止对上海新先锋药业和哈尔滨智诚医药科技研究院(简称“智诚医药”)授权之后,上海新先锋药业被推到风口浪尖。但经过记者调查了解,欠费事件的主角不是新先锋药业,而是智诚医药。
本报记者 章炎 北京报道
“证明专利有效性的凭证威尔曼一直没有传给我们,他们所说的案子胜诉也没有给我们任何信息,在这些都不确定的情况下,我们无法支付第二年的专利费。”7月31日,智诚医药负责人张昕对记者表示。
对此,威尔曼董事长孙明杰强调,最高法院已经判定派纾的专利有效,且归属威尔曼药业所有;智诚医药则要求威尔曼必须出示有效证明,否则不支付今年的专利费,而新先锋药业对此依然不愿评论。
专利有效性成焦点
7月23日,威尔曼宣布终止专利授权后,新先锋药业至今对拖欠专利款一事一直没有正式回应。新先锋总裁办与法务部都以不清楚为由,不愿回答。
对此,威尔曼董事长孙明杰表示:“专利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本身不是新先锋药业的原因,主要是哈尔滨智诚医药的原因,他们没有付给新先锋钱,当然新先锋也就不付给我们钱了,新先锋是国有企业,不可能往里贴钱。”
据他介绍,“老东家”华源被华润收购后,新先锋人事进行了调整;另外,新先锋老厂搬迁,新厂房还没有获得GMP认证,不能生产。这些因素加在一起也可能是其拖欠专利款的原因。记者就此向新先锋总裁办求证,没有得到确认。
不过,对于拖欠专利款,智诚医药的回答则直截了当。“派纾的专利一直存在纠纷,威尔曼对专利的有效性又没有提供有效的证明,这样我们就不可能支付专利费。”张昕表示。
“我们已经支付了第一年的480万元专利费,事实上,在我们签署专利转让协议时就确定,专利费也要与销售额相挂钩。”张昕说,“按照销售额,我们向他们支付了专利费,不存在没有付清他们专利费的事。”
对此,孙明杰则表示异议:“我们当时约定,每年800万元的专利款分期支付,480万元是每年的首期付款,先付这么多然后根据销售数量年底再结账。但是到了一年之后,他们也没有反馈到底生产多少、销售多少。这样太过分了,前面一年没有付清,后面一年也没有付。”
分歧难弥合
“我们支付完专利费后,威尔曼一直没有给我们发票,也没有提供任何有效的证明。”张昕不满地说。
随着分歧的公开化,这场曾引起轰动的“专利联姻”经过一年多时间后,已经走到尽头,而且当事各方也都有终止合作的打算。这与先前的戏剧性的合作形成了惊人的反差。
虽说当年是智诚医药联合新先锋药业获得派纾的授权,而实际上,该药10年的生产销售权属于智诚医药,新先锋只是名义上的受让方,智诚医药挂靠到新先锋药业名下。此后,智诚医药委托新先锋对该药进行注册,然后委托新先锋代工生产,新先锋代收取每支2元的加工费。
“哈尔滨智诚医药本身就没有生产权,不能生产,因为生产权批文在新先锋,民事上产品归属是他们的约定,在法律上,新先锋是主体。”孙明杰说。
不过,让智诚医药不满的是,一些没有专利授权的企业也在生产派纾。“这让我们无法理解,如果没有授权的企业都能生产这个药品,不受专利限制,我们凭什么每年还要交专利费?这很不合理。”张昕说。
背 景
2006年3月19日,智诚医药联合新先锋药业与威尔曼签署专利授权协议,以8000万元购得派纾10年生产许可权。在此之前,二者曾是“反威尔
曼联盟”的成员,并向国家
知识产权局提起专利无效申请。当时智诚医药联合新先锋临阵倒戈,主要是看重派纾巨大的市场需求。
http://finance.sina.com.cn/chanjing/b/20070804/17183852272.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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