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关于新颖性的理解,请各位老师指点

2007-7-31 17:12
591116
申请人甲2005年1月1日中国申请了发明专利,2006年2月1日(过了要求优先权的期限,但还没有公开),再向美国申请专利,则不能要求优先权。但是,由于还没有公开,所以该申请在美国依然具有新颖性。

但是,如果有其他申请人在2005年1月1日和2006年2月1日之间申报了相同的专利,或在此期间有其它破坏新颖性的公开,则甲在2006年2月1日在美国的申请没有新颖性。

而如果甲2005年1月1日中国申请了发明专利,2006年12月1日(已经公开),甲如果在美国申请,则没有新颖性,因为其在中国的申请已经公开了。

不知我理解是否正确,最近看书看得晕菜了,请各位老师指点,谢谢。
分享到 :
0 人收藏

16 个回复

倒序浏览
Zenkie  注册会员 | 2007-7-31 17:28:58

Re:关于新颖性的理解,请各位老师指点

应该是这样的
广告位说明
masupeng  注册会员 | 2007-7-31 17:29:10

Re:关于新颖性的理解,请各位老师指点

申请人甲2005年1月1日中国申请了发明专利,2006年2月1日(过了要求优先权的期限,但还没有公开),再向美国申请专利,则不能要求优先权。但是,由于还没有公开,所以该申请在美国依然具有新颖性。
答:不是老师,谈谈自己的看法。该申请不具有新颖性。影响专利新颖性的除了现在技术外,还有抵触申请。你说的这种情况,在先中国申请为在后美国申请的抵触申请,在后美国申请不具有新颖性。
dhdahuang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7-31 17:34:06

Re:关于新颖性的理解,请各位老师指点

多谢ls的讨论

关于抵触申请,应该是”由他人在该申请的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并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因为我说的例子不是他人,而是本人

所以应该不是抵触申请
Zenkie  注册会员 | 2007-7-31 17:35:52

Re:关于新颖性的理解,请各位老师指点

抵触申请似乎也只针对同一个国家/地区吧?
dhdahuang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7-31 17:40:40

Re:关于新颖性的理解,请各位老师指点

Zenkie wrote:
抵触申请似乎也只针对同一个国家/地区吧?
应该是这样的
masupeng  注册会员 | 2007-7-31 17:47:37

Re:关于新颖性的理解,请各位老师指点

我理解理错了,赞同你们的观点。
dhdahuang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7-31 17:57:52

Re:关于新颖性的理解,请各位老师指点

补充一个问题:

申请人甲2005年1月1日中国申请了发明专利。

2006年2月1日(甲的专利还没有公开),乙向美国申请专利

这样可以么?
Zenkie  注册会员 | 2007-7-31 18:06:05

Re:关于新颖性的理解,请各位老师指点

我认为可以
lincoa  注册会员 | 2007-7-31 19:34:19

Re:关于新颖性的理解,请各位老师指点

第一段理解是对的,第二段你说的有一些不太明白,首先抵触申请仅指本国,所以就算有其他申请人在2005年1月1日和2006年2月1日之间申报了相同的专利,那也要看他在那里申报了,要是在中国,则不构成抵触申请,要是在美国的话,那是美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和我们无关。我也不知道美国对抵触申请的规定是那样的。第三段是对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