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述\'一词,对于专利人来说是用的最多的,无论说明书或是权利要求书中使用频率很高,在一定程度上可满足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清楚\'\'简明\'\'完整\'\'准确\'等的要求.
需要引用的要保护的主题名称或者其限定词太沉长,使用‘所述的’以后显得很简捷,审查时审查员会很快抓住主题.
权利要求书中独立权利要求可以用,如一种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催化剂的应用方法,..........。从属权利要求用的更多了。
不过,在用时一定要注意不要引错,或者前面没有某技术特征,还照用所述的某技术特征,就有问题了。这时审查员会引用细则20条第一款说你不清楚了,因为前面没有出现某技术特征,你还‘所述的’什么?
这一条可记住啊![s:2][s:8]:O)
应该了解皮毛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