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请大家帮忙,一个撰写问题
1的写法是可以的
2的写法,属于两个独立并列的权利要求,按照专利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的要求,可以作为一件专利申请提出的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在技术上相互关联,包含一个或者多个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其中特定技术特征是指每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为整体,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
本发明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是A与B的结合,但B安装在A的内部与B安装在A的外部 是两个不同的结合方式,所以他们既不相同,也不相应,不符和专利的单一性,所以第二种方式不可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