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条中也规定:
港澳个人:可委托内地亲友办理(委托普通代理机构,申请费用人民币支付),也可直接委托指定代理机构办理(申请费用外币支付)
这里面是用一个“可”字,是不是不用代理机构也可以呢?只要用大陆的联系人及地址?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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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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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seol  注册会员 | 2007-7-18 21:28:32

Re:请教港澳居民在大陆申请专利一定要代理机构代理吗?

这是老规定了吧。新指南已经取消了“可委托内地亲友办理”的规定,需要委托代理机构的: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的个人申请专利或者办理其他专利事务,“应当”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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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竭  注册会员 | 2007-7-22 07:27:28

Re:请教港澳居民在大陆申请专利一定要代理机构代理吗?

目前初审流程部是这样处理的,就是只要个人和单位写的联系地址是中国内地的地址,即是在中国有固定居所和营业场所,就可以不委托代理机构。和在中国有固定居所和营业场所的外国个人或单位的待遇是相同的。

      这是根据我上周参加的代理人考试审查员说的,虽没有明文规定,审查指南也没有提到,但是他们现在确实是就这样处理的,只要是写的联系地址是中国内地的地址,就按照上述办法处理。
surf8848  注册会员 | 2007-7-22 21:50:02

Re:请教港澳居民在大陆申请专利一定要代理机构代理吗?

楼上说的对,
因为,审查指南中要求审查员查明国籍的前提也是怀疑对方是外籍人士。

都是中国人,写中国地址,谁知道,谁怀疑呀。因此,审查员才不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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