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六章中
2.2.2.1 同类独立权利要求的单一性
【例2】
权利要求1:一种发射器,特征在于视频信号的时轴扩展器。
权利要求2:一种接收器,特征在于视频信号的时轴压缩器。
权利要求3:一种传送视频信号的设备,包括权利要求1
的发射器和权利要求2的接收器。
现有技术中既没有公开也没有暗示在本领域中使用时轴扩展器和时轴压缩器,这种使用不是显而易见的。
说明:权利要求1的特定技术特征是视频信号时轴扩展器,权利要求2的特定技术特征是视频信号时轴压缩器,它们之间相互关联不能分开使用,两者是彼此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与2有单一性;权利要求3包含了权利要求1和2两者的特定技术特征,因此它与权利要求1或与权利要求2均有单一性。
权利要求1和权利要求2为什么不能分开,为什么具有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麻烦指点一下,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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