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克枫律师 wrote: 因为你在韩国销售,而专利权不以是否实际在本国销售为生效条件,因此,你在韩国销售显然已经侵犯到该专利权人在韩国的专利权。 一家之言,以上不承担法律责任。呵呵
resun wrote: 感谢姚律师的意见。无效该韩国专利会作为我们的恒久对策。 可能我说得不清楚,这么说吧,就目前我们的情况是: 假设供给韩国现代集团投资的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假设是全资子公司),而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的汽车并不销往韩国,只是在大陆销售。 这么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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